从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入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文章标题:从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入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已提前进入老龄社会。根据民政部最近公布,,,。随着老年人口的迅猛增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居家养老符合
中国的国情和我国人民的传统习惯,然而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带来的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日益弱化,单纯的依靠家庭的力量来赡养老人显然是行不通的,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在老龄化社会中受到挑战,突出表现在物质与精神生活两个方面。
一、物质生活保障
虽然我国老年人口中大部分是70岁以下的年轻型老人,他们多数能够自理,然而老年人由于年龄的增长生理机能逐渐老化,对于疾病侵扰的抵抗力大大下降,随着年龄的积累,因疾病和体力缺乏使老年人不能正常参加劳动。据统计在城市74的老人依靠退休金保障老年生活的医、食、住、行,其余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三无”老人靠政府救济,而在农村绝大多数老人无退休金,土地是老年人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具备劳动能力时依靠个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维持生活,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后则主要依靠家庭成员。其决定因素是自己的健康状况及经济来源状况。经济状况决定老年人的就医保健,身体健康与否又影响老年的经济收入,而且农村老年人多数收入微薄,还要负责养家教育子女的责任,无力积蓄,晚年生活受经济条件、身体状况的影响极为严重,对家庭的依赖也有所增加。
我们应该认识到养老不仅是晚辈的一种反哺,更是全社会的责任。而且老年人对我们的付出远远大于我们对老年人的回报。然而部分家庭不愿意赡养老人,原因有:1、经济负担难以承受,尤其是农村家庭收入总体偏低,部分家庭生活停留在解决温饱的程度,加之老年医疗保健匮乏、医疗费用高等导致老年人有病不能医、不敢医的就医难问题。2、无力照顾老人,表现在与工作、事业、子女抚养的冲突。3、思想上与老人和不来,一些人受不良思想的影响,过分重视物质享受,金钱至上,淡漠亲情,视老人为负担。因此要把这些老年人的老后经济保障,从以土地和家庭为主的保障向社会保障过渡,及时采取措施,建立相应的养老保障体系,以减轻居家养老的负担是十分必要的,其中重点解决的应是养老金来源问题。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生老循环是人类社会的自然法则。要解决老年人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中,解决老人的经济来源问题应放首位。因为养老金不足很难保障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要进一步挖掘养老资源,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的渠道,准备充足的养老金以保障居家养老之需。
1、家庭赡养费。我们从小到大,步入社会的全过程都来自老人的帮助,理所当然的要在经济上供养老人,保证老人的基本生活所需,为鼓励子女尽赡养职责,有必要签定赡养协议,并制定优惠政策,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一定的补贴,对高收入家庭减免税收,及在住房等问题上给予一定的照顾。
2、社会援助。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统一组织、倡导由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等进行专项集资捐助,加之政府税收中专项用于老年人生活的救济金,对贫困老年人进行医、食、住、行等方面的救助。
3、保证老年人最低医疗费用。老年人具高患病率,高医疗利用率的特点,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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