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学人员申请办理回国工作手续,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1、凡获国外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均需由中心国际合作处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国内接收单位的人事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到外企工作接收函由外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3、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辞职、离职证明;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或出国前是学生的需出具存档证明。4、如办理跨省、市落户手续,需出具户口本;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需出具派出所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5、本人护照。6、国外学位证书;未获国外学位的,需出具国内学位证书和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注1: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需获得国内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注2:北京外企上级主管部门有: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四达人才交流中心、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二)如办理未成年子女随迁手续,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1、结婚证。2、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户口本或注销户口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在国外出生,需出具出生证明和中国护照。1、结婚证。2、国内接收单位的人事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到外企工作接收函由外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3、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辞职、离职证明;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或出国前是学生的需出具存档证明。4、如办理跨省、市落户手续,需出具户口本;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需出具派出所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5、本人护照。6、如有国内学位需提供国内学位证书篇二:三方协议书、接收函以及报到证的说明三方协议书、接收函以及报到证的说明根据许多同学在签订三方协议中常遇到的问题,做出以下说明。请同学结合学校《就业手册》,仔细阅读,以便顺利完成就业手续。人文与法学学院1、什么是三方协议、接收函和报到证?三者有何关系?“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现行三方协议分用人单位、学校、学院、毕业生四联(见图1),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除了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图2-a处),也应当由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图2-b处),或出具带有印章的信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图2-b处盖章或“带有印章的信函”即可理解为“接收函”。图2--,白色一联放入档案袋,毕业生手持一联(本科为蓝色,研究生为粉红色,)在规定时间至抬头部门报到。图3-a为白色联正面,图3-b为白色联背面。图3--,抬头单位为三方协议中接收函的出具单位,名称必须与图2-b处盖章或信函印章一致。报到联内有关信息应与毕业生信息一致。备注一栏,应与图2-a处盖章一致。如果未签署三方协议或三方协议无接收函,报到证抬头单位为毕业生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备注一栏为空白。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后,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可以签《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初级职称评定表),取得国家干部身份。原则上,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即三方协议、报到证以及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应为同一
人才市场接收函怎么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