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选人制度篇一:认真履职,切实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认真履职,切实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中央集中出台的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不仅表明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而且也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为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的成效,在法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时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重点内容全文进行学习,会后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静心撰写学以上党课的形式,进行了专题培训和学习,增强干警们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识和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以法院网和信息宣传简报为载体宣传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从而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每学一次都加深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当前我院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教育活动和四项监督制度政策法规的学习的有机结合,为进一步匡正审判机关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司法腐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作为审判机关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一名组工干部,必须协助好党组选准人,用对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判机关队伍的纯洁性、才能确保司法权的正确行使,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忠诚、廉洁、公正、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必须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党性意识强的法官去践行。如何培养、造就一批这样的人才?如何选拔出优秀干部?如何使用这样的干部?事关我们所在的部门和从事组工工作的干部对政策法规学的有多深,用的准不准,干的实不实,组工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决定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发挥的究尽有多大。通过学习,打开了我思考的大门,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才是匡清用人风气,提高选拔任用公信度,增强群众满意度的基本保障,为此组工干部首先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认真研读四项监督制度,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干部选任工作具体承担者的组工干部,务必熟练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规定,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要有精研细读、反复揣摩的“钻劲”,逐字逐句地学、分章分节地学、前后联系地学,全面、准确地把握制度的精髓,在熟知制度、吃透精神上做文章,增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在思想上要加强认识,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任务来抓,不仅做到入脑入心,还要外化于行指导实践,真正做到领导干部重点掌握,组工干部熟练掌握,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做四项监督制度的坚定执行者。“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提高执行力,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否则,就会陷入“制度陷阱”的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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