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金融办设立方案.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2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汕尾市银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设立方案
一、设立步骤与时间
(1)向当地政府提出设立申请。
(2)股东大会决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章程、管理制度
(3)起草责任承诺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4)各股东的财务状态
(5)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7)将设立公司要求的相关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二、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和主要部门负责人简历
三、风险控制与风险拨备管理
(一)风险拨备计提办法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1)是按照本金或利息分期回款的逾期天数对贷款进行分级,按逾期天数划分贷款形态。逾期当日划分为正常,逾期30天内划分为关注,逾期31-60天划分为次级,逾期61-90天划分为可疑,逾期90天以上划分为损失。
(2)是确定小额贷款公司损失计提的最低。按照贷款的形态与相应的计提比例,提取损失拨备。正常类计提2%、关注类计提15%、次级类计提50% 、可疑类计提75%、损失类计提100%,按季足额计提。
(二)风险控制办法
(1)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是合规经营,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内、对外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贷款投向要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
(3)是加强风险限额的管理。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不向股东发放贷款,不跨区域发放贷款。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4)是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5)是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6)是加强内部控制,按照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7)是依法接受省金融办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司章程
银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银华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2008 ] 23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 2009 ] 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律法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名称:银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住所,邮政编码:516600
第四条本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本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本公司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本公司与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六条本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广东省、市、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为汕尾市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小型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三农”
和小型企业的发展。
第八条本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九条本公司业务经营与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市、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
第十条经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并经依法登记,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二)其他经批准业务。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得有以下的经营活动:
(一)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形式的集资活动;
(二)向本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提供担保;
(四) 跨县域经营业务;
(五) 经营未经批准和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业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和出资额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注册资本来源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本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公司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45%,其中每一个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余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本公司注册

金融办设立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771635255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