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ppt主讲:赵春力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主要婚姻法学家巫昌祯,江苏省句容县人,1929年11月生,1954年毕业后一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现为该校教授。同时,任全国政协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全等。主要著作:《婚姻法论》、《婚姻法教程》、《婚姻与继承法学》、《妇女保障法学》、、《当代中国婚姻家庭问题》、《走向21世纪的中国婚姻家庭》、《离婚新探》、《中国妇女、儿童的法律地位》、《修改婚姻法的思路和构想》等。。研究方向:以婚姻法、妇女法的教学和研究为主。曹诗权,男,1963年7月生,198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法律系本科并留校任教,1989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南政法学院教务处处长、民商法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民商法在读博士生。从1996年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近5年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9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论文13篇,主编、副主编、参编著述9部,获奖成果10多项,完成和承担司法部部级科研课题2项,主要研究方向:亲属法、婚姻法主要婚姻法学家夏吟兰1957年出生于北京,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市妇联副主席,全国妇联执委,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妇女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讲授民法、亲属法、继承法等课程。学术成果:发表专著共计二十余本、多次参与国家与北京市的立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主要起草专家研究方向:研究方向为妇女人权、亲属法学和继承法学。主要婚姻法学家教学目的:掌握婚姻、家庭的概念了解婚姻家庭法的发展脉络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学习重难点:新中国婚姻法的发展脉络亲系和亲等的计算方法一、婚姻家庭的概念(一)婚姻1、婚姻在中国古代的四种含义(昏因→昏姻→婚姻)(1)婚姻是一种“礼”(2)婚姻是指夫妻关系(3)婚姻是亲属关系(4)婚姻是指宗族关系旧时的婚书有称“八字帖”,依男左女右次序,分书男女姓名。生辰八字、籍贯、祖宗三代名号,封面有古语,一式两份,、婚姻在西方世界的发展(1)中世纪时期,婚姻被看作是一种宗教圣礼。(2)文艺复兴之后,婚姻被看作是一种契约。1791年法国首次以宪法形式写明“婚姻不过是一种民事契约”“婚姻是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异性以彼此的性特长为基础的终生交互占有。”-----康德《道德的形而上学》3、现代法制国家所认可的婚姻的含义及特征(1)含义: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两性结合。(2)特征第一、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第二、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第三、婚姻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第四、婚姻是男女两性的合法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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