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网络传播环境下的企业版权侵权浅析.pdf


文档分类:论文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网络传播环境下的企业版权侵权浅析
衡阳
(温州大学,浙江温州 325035)
[摘要l 虽然我国网络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出现的,但发展相当迅速。随着网络的发展和广泛应用
网络传播环境下发生的版权纠纷也随之出现,本文从网络传播环境方面来探讨企业版权的问题
以求教于同仁。
【关键词1 版权;网络传播;复制权
[中图分类号] D9234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100- 5024(2005)0- 009- 02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数字化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 二)网络传输与发行权
速发展,作品的传播又有了迅速的、有效的并且是面向全世 1 9% 年12 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 CT)》第6
界的新途径,企业版权制度再次面临着挑战和变革。条关于作者发行权的定义是“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当享
有授权通过销售或者其他所有权转让形式向公众提供其作
一、网络传播环境下企业版权人享有的权利
品原件和复制品的专有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
网络传输的问题一出现,人们首先希望能够把它归入在制品条约》第8 条、第 12 条也分别规定了表演者和录音制品
版权体系的某一种现有权利里,利用已有的规则,方便而迅制作者的发行权。但是两个条约所附的议定说明中指出,“复
速地处理新出现的矛盾。但是由于网络传输的多种权利特制品的原件和复制品”专指“可作为有形物投放流通的固定
征,因此,从不同的侧面可以将其归人不同的权利。的复制品”。但是欧盟则有不同的理解,1997 年 12 月欧盟公
( 一)网络传输与复制权布了《协调信息社会版权和有关权规则指令的建议》,指出发
复制是现有著作权制度中最基本的概念,其准确定义在行权是指作者控制的、以任何形式向公众发行作品原件或有
各国著作权法中是不完全相同的。我国著作权法中对复制权形复制件的专有权,但是发行权不适用于服务和在线传输,
的定义是“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由此认为欧盟理解的“有形复制件”是有形物体的意思,使用
方式将一份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这些复制行为的的是该词的本义,网络传输因此被排除在发行的含义之外。
共同特征是形成一份或多份的永久复制件,如图书,录音笔者认为,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属于版权人的一项独
带。磁盘或光盘等。而在网络上传输作品,当一部作品从一个立的权利,不在发行权管理范围之内。在计算机网络上的数
网络用户传输到另一个网络用户,或者在用户计算机与在线字传输过程中,作品的数字化信息从远距离的终端传输排除
服务提供者的计算机之间传输,随之作品就会进人接受者的在发行之外了,就理所当然地另加了一项传输权。
计算机内,并且暂存在随机存储器(RAM )中,从而产生临时( 三)网络传输与出租权
性复制(或称暂时性复制)行为和一次性的复制件。出租权可以作为发行的一种,也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权
目前,知识产权界具有争论的是,这种临时性复制是否利。如《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第14 条就规定:“外国
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行为? 如果是,法律应怎样调整来作品版权人在授权他人发行其作品的复制品以后,可以授权
保护著作权人控制这种行为? 持反对意见者认为,“在网络传或禁止

网络传播环境下的企业版权侵权浅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