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党的的十六大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促进工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激发基层工会会的活力,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例》和《省实施〈工会法〉办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导意见。一、基层工会主席直直接选举,是指基层工会通过过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表大会,由会员直接投票选举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一般在在职工队伍比较稳定,生产经经营比较正常,经营者或业主主民主意识比较强的单位进行行。三、基层工会主席直选选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工会领导下进行。选举的筹备备工作,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会负责;新组建工会的单位由由工会筹备组负责。四、基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的基本程序序:1、成立直选工会主席席筹备委员会。在党组织的指指导下成立筹备委员会,报上上级工会批准;未建立党组织织的单位,由上级工会与单位位协商确定。筹备委员会名单单须经公示,接受会员监督。。2、制定选举方案和选举举办法。工会主席直接选举方方案须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级工会同意,大会选举办法须须经会员大会通过。3、按按照选举方案确定的直选办法法,组织好委员、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负责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人的简历及有关情况。4、、根据选举方案,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在会员大大会发表竞职演说。5、召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主席、副主席。6、新当选选的工会主席向会员大会作表表态发言。7、直选结果报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五、基基层工会主席的直选可采取以以下几种形式。在新组建工工会或工会换届时:1、不不设主席候选人的直选。由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会,在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直接按得票数多少确定工会会主席和副主席。2、把新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员作为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的直选。由会员大会在新当选选的委员中投票选举产生工会会主席、副主席。如新当选的的委员本人不愿参加工会主席席、副主席选举的可以放弃。。3、设工会主席候选人的的直选。由单位党组织、上一一级工会在新当选的委员中提提名主席、副主席侯选人,由由会员大会直接选举。在届届中工会主席缺职时:先推推荐产生候选人再进行直接选选举。推荐候选人的方式主要要有会员推荐、组织推荐和个个人自荐。会员推荐一般以分分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组织推荐一般以本单位党组组织、上级工会和本届委员会会联合推荐。个人自荐要有书书面申请。若提名推荐的候选选人数较多不能确定时,可以以通过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正式选举。其他符符合有关规定的形式。六、、除《工会法》、《中、副主席任职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政治素素养和思想修养,有较好的群群众基础。2、热爱工会工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敢于于和善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益。3、作风民主,密切联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能力,廉洁自律,能自觉接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监督。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会工作作。5、依法享有选举权和和被选举权的本单位的工会会会员。七、会员在200人人以下的单位,一般应召开会会员大会进行直选;会员在2200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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