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释义食品安全(foodsafety)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释义本法与《产品质量法》的关系:《食品安全法》是规范食品安全监管的一般法;《产品质量法》是规范产品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活动的一般法;针对同一问题,按照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应当优先使用《食品安全法》,但《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的内容,仍然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释义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第一,空间效力,即法律可以在什么领域内适用。第二,时间效力。即法律何时生效,何时失效,及对生效前发生的行为有无溯及力。第三,对人的效力。即法律在确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适用于哪些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释义(1)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6)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的公布。释义适用范围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明显扩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本法扩大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第二,本法扩大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第三,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当然也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四,本法增加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释义食品相关产品的概念: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卫生要遵守本法,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要严格遵守本法有关规定。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安全法解析释义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