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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经验汇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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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经验汇报材料 XX县现有离休干部203人,三县中人数最多。随着离休干部普遍进入“双高期”,看病就医压力越来越大,如何确保医药费支出,解决老同志看病就医顾虑,XX县在节支增效上做了探索。我们施行的方法是,实行县内居住离休干部由县医院包干保障、县外居住的在当地公立医院就医、费用实报实销,用有限的经费保障了老干部及时就医。一、具体做法离休干部医疗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将居住在XX县境内的离休干部医疗费以每年240万元包干给县医院,由县财政局与县医院签署离休干部医疗包干协议。异地居住离休干部医疗资金,由县财政局按照年初异地居住老干部人数,比照县内居住离休干部标准,纳入县委老干部局年度经费预算,由县委老干部局统一管理使用。特殊情况的,不足部分由县委老干部局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由县财政解决。二、执行情况县医院的具体执行情况县医院在协议签署后,制定《XX县医院离休干部诊疗若干暂行规定》,成立了离休干部医保领导小组,设立医保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离休干部医疗的日常工作。为离休干部设立专家门诊,安排医风好、医德高、医术精、事业心、责任心强的老医生为离休干部看病。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委老干部局会同县医院及时研究解决。一是对居住乡镇的离休干部,县医院协调当地乡镇医院记帐为老同志看病,县医院报销费用;二是对肿瘤、脑血管意外、心肌梗塞三个特殊病种,确需转往外地治疗的,经县委老干部局和县医院研究同意后,费用由县财政和县医院双方承担。三是其他重大病症,确需到外地大医院救治的,研究同意后,由县医院全额报销费用。县委老干部局的具体执行情况县委老干部局负责保障异地居住的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具体办法是:离休干部在本人居住地就近选择一家公办的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并报县委老干部局审核备案。对门诊发生的费用实行包干、节约奖励以及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相结合的办法。即:县委老干部局按季将门诊医疗包干经费拨入离休干部个人专用帐户,计每人每年2400元,超支自付,节余奖励给老干部个人;对身患多种慢性疾病,需长期服用维持性治疗性药品,本人提供病历由县人民医院按基本医疗条件审定,建立医疗档案。该药品所需费用超过年门诊包干费2400元的部分,年终经审核属实的按规定实报实销。离休干部因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离休干部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到县委老干部局申报按规定实报实销。县委老干部局对异地居住离休干部医疗资金设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布,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群众监督。三、执行效果 1、老干部医疗得到了切实保障。老干部医药费实行包干管理后,老干部无论在县医院还是在乡镇卫生院就医,一律记账就医,老干部个人仅需支付少量不在报销目录内的项目费用。如经县医院同意外出就医的,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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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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