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期货....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4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附件1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修正條文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七字第0九七00四六一六六號函准予核備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七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0九七00一0八八00號函公告修正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修正條文自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實施第八條本契約交易時間為臺灣證券交易所正常營業日之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四十五分,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則為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臺灣證券交易所如於開盤前因故宣布當日其交易市場暫停交易時,本契約得暫停交易;如臺灣證券交易所於交易時間內宣布暫停交易,則本契約之交易仍繼續進行。惟必要時,本公司仍得依當時狀況宣布暫停交易,並於次一營業日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臺灣證券交易所更改交易時間,或有其他因素影響本契約交易之進行,或應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之建議,本公司得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交易時間。第九條本契約之交割月份分別為交易當月起連續之二個月份,以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三個接續之季月,共五期,同時各別掛牌交易;各交割月份契約之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到期月份之第三個星期三,到期契約於最後交易日收盤時停止交易,最後交易日為該到期契約之最後結算日。前項最後交易日若為假日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進行交易時,以其最近之次一營業日為最後交易日。到期契約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為新交割月份契約之交易開始日。前三項交割月份、交易開始日、最後交易日、最後結算日,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之。第十三條本契約之最後結算價,以最後結算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三十分鐘內所提供標的指數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其計算方式,由本公司另訂之。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現行條文第八條本契約交易時間為臺灣證券交易所正常營業日之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四十五分,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則為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臺灣證券交易所如於開盤前因故宣布當日其交易市場暫停交易時,本契約得暫停交易;如臺灣證券交易所於交易時間內宣布暫停交易,則本契約之交易仍繼續進行。惟必要時,本公司仍得依當時狀況宣布暫停交易,並於次一營業日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臺灣證券交易所更改交易時間,或有其他因素影響本契約交易之進行,或應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之建議,本公司得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交易時間。第八條本契約交易時間為臺灣證券交易所正常營業日之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四十五分。臺灣證券交易所如於開盤前因故宣布當日其交易市場暫停交易時,本契約得暫停交易;如臺灣證券交易所於交易時間內宣布暫停交易,則本契約之交易仍繼續進行。惟必要時,本公司仍得依當時狀況宣布暫停交易,並於次一營業日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臺灣證券交易所更改交易時間,或有其他因素影響本契約交易之進行,或應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之建議,本公司得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交易時間。第九條本契約之交割月份分別為交易當月起連續之二個月份,以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三個接續之季月,共五期,同時各別掛牌交易;各交割月份契約之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到期月份之第三個星期三,到期契約於最後交易日收盤時停止交易,最後交易日為該到期契約之最後結算日。前項最後交易日若為假日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進行交易時,以其最近之次一營業日為最後交易日。第九條本契約之交割月份分別為交易當月起連續之二個月份,以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三個接續之季月,共五期,同時各別掛牌交易;各交割月份契約之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到期月份之第三個星期三,到期契約於最後交易日收盤時停止交易,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為該到期契約之最後結算日。前項最後交易日若為假日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進行交易時,以其最近之次一營業日為最後交易日。修正條文現行條文到期契約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為新交割月份契約之交易開始日。前三項交割月份、交易開始日、最後交易日、最後結算日,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之。到期契約之最後結算日,為新交割月份契約之交易開始日。前三項交割月份、交易開始日、最後交易日、最後結算日,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之。第十三條本契約之最後結算價,以最後結算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三十分鐘內所提供標的指數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其計算方式,由本公司另訂之。第十三條本契約之最後結算價,以最後結算日臺灣證券交易所所提供依本指數各成分股當日交易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內之平均價計算之指數訂之。前項平均價係採每筆成交價之成交量加權平均,但當日市場交易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

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期货...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 文件大小191 KB
  • 时间2019-07-14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