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系(部):现将2019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的具体安排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补考资格严格按教务处下发的补考名单组织补考,不在补考名单之列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二、补考组织1、考试地点:第二教学楼。2、考试时间:5月6日~16日,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2019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安排表》(见附件)。3、试卷准备:各任课单位按照2019届毕业生所学课程大纲要求出题,并按课程清单的人数准备试卷(一般每个考场准备2份备用卷),连同一张教务处下发专用密封条封入试卷袋中,考试完毕由监考教师用教务处专用密封条密封。考试前20分钟由任课单位将相关试卷送至指定考场。4、监考: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对监考教师要求:①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调换,请务必提前20分钟到达监考教室,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或缺岗。②考前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考生签到表安排考生就坐。③开考前要求考生在教务处提供的考生签字单上签字,若缺考由监考教师填写“缺考”,并在考场记录单上登记。务必认真核对学生签字数、试卷发放数及试卷回收数,三者应一致。④由监考人员将试卷发至考生手中,不得由考生传递试卷。⑤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及试卷袋有关内容,将试卷、考场记录单密封于试卷袋,在密封口处签字。5、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巡视考场。 6、阅卷工作以院系为单位集中阅卷,时间:5月17日~5月21日,要求各单位提前上报集中阅卷的时间、地点,教务处将安排专人检查阅卷全过程,严禁不经上报自行安排。要求严格阅卷程序及评分标准,采取密封阅卷。阅卷结束后当日上报成绩,试卷装订保存在各院系(部)备查。补考成绩应在5月23日下午下班前以纸质形式上报。7、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毕业生补考工作,教学副院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从通知有关考生,到试卷命题、印刷、核对、密封、送达考场、监考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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