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山湖镇综合文化站管护制度为切实加强我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养护工作,提供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综合文化站管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立健全管护制度1、建立设施规范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加强日常维护,保障建筑完好,功能齐备,提高设施运行效率。要坚持公益性质,保障其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其用途。2、建立财产登记保管制度。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配备的桌椅、电脑、报刊图书等所有财物要登记造册,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遵循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器材,定期设备维护,使之功能完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防止丢失损坏。所有设施、财物一律不准擅自外借,不得随意拆卸,不得占为己有。3、建立专业规范制度。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必须保证网络、电视信号接通,防止接入线路破损、接触不良导致信号不畅。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计算机、投影仪器等硬件设备,保证设备工作环境洁净、通风、干燥,注意防尘、防潮、防热、防盗。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记录,掌握群众对文化信息资源服务具体需求,扩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和资源的利用率。接受上级图书馆业务指导,做好书刊分类、贴标、上架,书目造册统计、借阅登记备案等工作。二、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制度1、配备专职人员。镇综合文化站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强化日常管理工作。2、规范人员聘用。镇综合文化站管理人员的聘用,应积极吸收政治思想高、业务素质好专业人员,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选聘从事文化站的管理工作,实行聘用合同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3、加强岗位培训。建立和完善岗位规范,明确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专职人员实行全员培训。三、规范管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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