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苏组发〔2009〕7号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精神,扎实推进“强基工程”,根据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选拔“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民群众和农村党员干部的主心骨,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带头人。要按照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的标准,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村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从县乡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以由邻近的先进村党组织负责人兼任。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村任职。积极培养选拔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配好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村级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任,鼓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领导成员“交叉兼职”。改进选任方法。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参与,改进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方式,普遍实行“两推一选”,逐步实行“公推直选”。各地可根据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党组织负责人人选。加大村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注重把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农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探索选送年轻村干部、优秀农村青年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到高校定向培养、毕业后回村工作的做法。鼓励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注重对妇女干部、团干部的培养。二、深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科学发展能力培训农村改革发展的新任务,对村党组织书记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对村党组织书记科学发展能力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增强培训工作针对性。紧扣农村改革发展实际和村干部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当前,尤其要加大党的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和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等新知识的教育辅导,帮助村党组织书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升素质,增强本领。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改进培训方法,把专家学者授课、领导干部辅导与先进典型示范、实地学习考察结合起来,丰富培训形式。整合培训资源,以各级党校为主阵地,依托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利用农村党员干部实践培训基地,开展理论政策、岗位技能、任职资格等培训。组织编写切合实际的培训教材和学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短期挂职锻炼制度。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境外培训。落实培训工作责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的整体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要确保每名村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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