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评先评优方案学校评优评先方案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考核评比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考核评比工作,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职能科室及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校长室就本学期教师考核评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教师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业务能力与师德水平并重,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结合,实绩考核与民意测评并举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的全面性、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二、为加强对学期教师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教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洪山副组长:张斌任干吴功延任宏章袁荣斌顾晓燕组员: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校长室的统一要求,成立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高、初中各6人,小学3人,幼儿园1人)参加的本学段学期教师考核小组,负责本学段教师考核工作。三、教师考核量化评分方法按各学段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执行;各学段须在认真听取教师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学段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进行修订;学段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各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量化评分的科学、客观、公正、准确。四、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教师师德列为学期专项考核项目,考核结果计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五、非考试学科教师课堂教学的考核内容,各学段教师考核小组可根据本学段实际,将该项考核分值分分解到有关项目中,依据学科教研活动听课、行政人员推门听课等记录考核评分。六、各种个人奖项的产生办法与名额:“学校先进工作者”人选的确定,按照备课组内述职评议,推荐候选人,年级组票决、学段教师考核小组评审、上报学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程序进行,小学部可参照该程序进行;凡学生测评不满意率超过20%、绩效工资综合考核分排序在学段后30%者,不得评为“学校先进工作者”。2.“教学先进个人”由各学段教务(导)处根据教师教学业绩、教学常规检查等项考核的结果推荐人选,经学段教师考核小组审议通过,报学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3.“科研先进个人”由科研部协同各学段有关部门根据教师本学期教育教学论文发表、科研课题参与和研究、各项技能竞赛获奖、辅导学生获奖等综合考核结果推荐人选,经学段教师考核小组审议通过,报学校教师考核领导小组确定。4.“管理先进个人”(指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考核的人员)由各学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比推荐,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校本部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评比,归入本人所任教学段。5.“学生喜爱的老师”由初、高中学工处根据学生评教量化结果提出人选,由学段教师考核小组评审,上报学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小学高年级可参照执行。6.“学校先进工作者”为校级个人综合奖,其余为校级个人单项奖。“优”等的,不得被评为各项优秀或先进。各项评比推荐上报人选的指标提取方法见下表:各学段负责人要做好年级组民主推荐的组织、指导工作,确保民主推荐过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七、先进科室的评选依据《楚水实验学校行政人员考核条例》,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先进年级组由各学段考核小组结合年级组学期工作实际情况,评比推荐,报学校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先进教研组的评选依据《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教研组考核方案》,由科研部协同各学段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先进备课组的评选依据各备课组工作的开展情况由各学段教务处组织实施,结果均报学校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各项集体先进项目的评比指标为八、教师要认真撰写学期个人小结,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并分别在年级组、教师大会上自评、互评和述职。九、各项统计报表须附电子文本,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段考核小组汇总至校务部,上报学校教师考核领导小组。2012年6月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考核评比日程安排2012年度评优评先方案学生年度评优评先方案2011年度评优评先方案为激励绩效,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特制订本方案。一、评选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评选原则。第三条、评选对象:在职的公司员工。公司现有各单位、各部门。二、评选期限:三、授予荣誉称号:先进集体、先进班组、优秀干部、优秀员工。四、评选程序(一)动员宣传。公司下发评选通知及推荐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员工参与到评选过程中来。(二)推荐申报。候选人的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所在单位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汇总后上报。各单位需将被推荐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授受广大员工监督。(三)初步筛选。公司对各单位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梳理出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四)审核确定。公司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经复核同意,对最终拟奖励员工如无
实验学校评先评优方案 学校评优评先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