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作者:————————————————————————————————日期: 浅谈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摘要:推进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就是知识经济时代和知识创新,国家和地区必须团结起来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文章重点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同时也给出了几点解决问题的对策,希冀能够为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参考。如今我国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存在的相关问题有立法相对滞后、执法力度不够、企业缺乏维权意识等。所以,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中必须完善法律体系、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害,加强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法律教育,以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 法律体系 保护意识引言在生产国际化和经济一体化的世界潮流面前,任何梦想关起门来搞建设的想法都是不能成功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总是与世界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的。为了实现中国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中国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经过漫长的时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今天,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知识产权已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为世界贸易的三大支柱,成为推动一国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有力杠杆,在国际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纷纷实施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机制,应得到法律保护,但如何切实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被认为是我们目前面临的最紧迫、也是最难解决的产权问题之一,所以探讨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与之相对应的对策是重中之重。,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一词,产生于18世纪的德国。但后来,便不大使用“知识产权”了,主要原因是这一用法容易使局外人将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相混淆。所以德国开始更多地使用“无形产权”来覆盖原有“知识产权”所覆盖的范围。但1967年建立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使德国的这一认识很难再蔓延开,又使世界范围内依旧使用“知识产权”,而不是“无形产权”来覆盖所要讲的内容。。不同的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有不同的规定,不同的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也有所不同。这一特点是由知识产权法的地域性所决定的。但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规定来源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规定,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信息技术、基因工程及生物制品等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势必要通过制定新的、专门的法律来加以保护。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是不断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分类与国际公约的分类有所区别,但属于大同小异(如:法人名称权的法律管辖等)。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知识产权的种类主要有:1、商标专用权,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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