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流程图供应商资讯收集供应商基本资料预选供方实施调查评价估合格列入预选供方名单采购样品试配不合格不合格鉴定列入合格供方名单合格年度供方评价供应商开发为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2. 供应商开发权责(1)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开发调研工作。(2) 质量监督部负责组织采购部、技术部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综合评价,以确认其供方资格。(3) 产品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相关技术协议。(4) 质量监督部负责供应商的首批样品试装、试配验证及确认。 供应商资讯来源新供应商资讯来源一般有下列方式:各种采购指南;新闻传播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产品发表会;各类产品展示(销)会;行业协会;行业或政府之统计调查报告或刊物;同行或供应商介绍;公开征询;供应商主动联络;其他途径。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后,交采购部做为评价依据。 供应商开发流程寻找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与供应商洽谈;必要时作样品鉴定;提出供应商调查评核之申请。 后续工作依《供应商调查》规定,由评价小组对供应商作实际调查评价,以确定其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之列。供应商调查为了解供应商生产能力、质量控制,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质量、价格、交货期,特制定本规章。,及本公司合格供应商之年度复查。2. 供应商调查程序(1) 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拟开发之供应商组织供应商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供应商之各项综合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2) 由质量监督部负责组织采购部、技术部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对供应商实施调查评价,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3) 评价之结果由各部门作出建议,供主管副总经理核定是否准予成为本公司之合格供应商。(4) 未经供应商调查评价认可之供应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为本公司之供应商。 价格评价对供应商所提供之物资价格、交货期,由采购部依下列因素作评核:原料价格;加工费用;估价方法;付款方式;生产计划体系;最短及最长之交货期限;进度控制方法;异常排除能力。 技术评价对供应商之生产技术,由技术部依下列因素作评价:技术水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状况;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 质量评价对供应商之质量评价,由质量监督部依下列因素作评价:质量监督部组织与体系;质量规范与标准;检验之方法与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 供应商复查规定经调查认可之合格供应商,原则上每年复查一次;复查流程类同首次调查评价;复查不合格之供应商,除经本公司总经理特准外,不可列入次年合格供应商之列;若供应商之质量、价格、交货期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异时,可于一年中,随时对供应商作必要之复查。供应商评价为规范对合格供应商之日常评价,使供应商管理更合理公正,特制定本规章。。 评价项目供应商交货实绩之评价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 100 分):质量评价:40 分;交货期评价:25 分;价格评价:15 分;服务评价:15 分;其他评价:5 分。 质量评价:由质量监督部依进货验收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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