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学习050--
2015年7月16日7时30分左右,山东省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球罐区在倒罐作业过程中发生着火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2名消防员轻伤、7辆消防车毁坏、炸毁球罐2个,烧毁球罐2个,罐区周边部分设施和建构筑物损坏,周边1公里范围内居民房屋门窗被震坏。
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石大科技公司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校办企业,事故罐区为该公司100万吨/年含硫含酸重质油综合利用项目配套罐区,共有12个球形储罐,呈两排分布,,储存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丙烯和丙烷。石大科技公司自2014年4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5年3月起,该公司对12个球罐轮流倒罐,进行压力容器检测检验。事故发生前,罐区储存物料总量约为3240m3。
事故简要经过
7月15日16时30分,石大科技公司决定将7#罐内液化石油气(约900m3)导入至6#罐。因当时工厂制氮系统停车,故将6#罐内充满水置换空气,对7#罐进行注水加压,将其中液化石油气通过罐顶安全阀副线、低压液化气管线压入6#罐中,同时通过在6#罐底部管线导淋阀上连接消防水带,进行切水作业,以接收7#罐中物料(见示意图)。7月16日7时30分左右,约500m3液化石油气进入6#罐,因切水口无人监护,6#罐水排完后,液化石油气泄漏并急剧气化,遇点火源引发火灾,导致8#罐、6#罐相继爆炸,2#罐、4#罐烧毁。7月17日7时24分左右,现场明火全部扑灭。
事故原因分析
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事故情况通报显示,该起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违章严重等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
严重违反石油石化企业“人工切水操作不得离人”的明确规定,切水作业过程中无人现场实时监护,排净水后液化气泄漏时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
违规将罐区在用球罐安全阀的前后手阀、球罐根部阀关闭,低压液化气排火炬总管加盲板隔断。
操作人员未取得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操作资格证,无证上岗。
通过罐顶部低压液化气管线,采用倒出罐注水加压、倒入罐切水卸压的方式进行倒罐操作,存在很大安全风险,企业没有制定倒罐操作规程,没有安全作业方案,没有进行风险辨识。
未按照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球罐区自动化控制设施不完善,仅具备远传显示功能,不能实现自动化控制;紧急切断阀因工厂停仪表风改为手动,失去安全功效;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严重缺失。
是安全培训不到位,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操作人员刚刚从装卸站区转岗到球罐区工作,未经转岗培训,岗位技能不足。
事故反思
此事故是近几年发生的,较大的一次固定式液化气罐爆炸事故。虽然侥幸没有人员死亡,但由于事故损失较大,影响重大,性质恶劣。 2015年7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8月4日,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第84号令《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其中第一、二、三、四、九条就是明确针对此事故出的: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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