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信息分析研判制度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0-12-15
索引号:
GE101-C0000-2010-002
公开日期:
2010-12-15
名称:
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信息分析研判制度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
内容概述:
各党(总)支部、部门、企事业单位:
2010年,我镇社会治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高举中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着力加强维稳队伍和信息网络平台两项建设,突出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维稳工作体系、基层基础工作三个重点,狠抓责任落实、情报信息、调处化解、督查督办四个环节,确保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全面提升我镇维稳工作水平,为争创“全市第一镇”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维稳领导,进一步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主动维稳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维稳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维稳工作“一岗双责”,把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作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的第一责任,立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一手抓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一手抓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要善于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群众诉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切实加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维稳工作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保障,确保维稳工作有人理事、有钱办事、有权管事。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维稳工作责任述职和考核制度,全面推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倒查办法,对因责任不落实、官僚主义严重、工作失职渎职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要严肃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因信息报送不及时、瞒报、迟报,解决问题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处置工作不得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维稳措施落实。
二、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
要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作为出台和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的前置条件,坚决做到未评估的重大事项,不研究、不决策、不实施,谁制定政策,谁负责善后,谁承担责任。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负起领导、组织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举措,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测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工作程序,建立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出台和实施的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围绕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准确研判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预防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
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积极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
要建立健全涉稳因素排查调处协作机制,特别要加强对跨区域、跨行业突出不稳定因素协调督办的研究,健全群体性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多部门协调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解决各类社会矛盾。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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