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服刑人员感化教育历史变化及其特点探析对于监狱服刑人员感化教育的历史,到现在似乎没进行系统的阐述和研究,对于服刑人员感化的起源、历史发展脉络和特点等问题是否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本文旨在通过对服刑人员感化教育历史的研究,对其变化发展的历史进行学习。一、奴隶制时期——服刑人员感化的起源我国关于服刑人员感化教育的历史可追溯到奴隶制时代,从历史资料中可以看出,我国服刑人员感化教育起源于夏朝,而成熟于周。(一)概述在夏朝时,监狱有很多称谓,诸如“圜土”“夏台”“念室”,其中“念室”意思就是将人关在室内,令人思考悔过。到了商朝,受夏朝的影响产生了“动止”(与念室意思相近)、“羑里”等同样具有服刑人员感化教育的思想。西周作为奴隶制时期思想的完备形态,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治国思想,其也反应到了刑罚和狱制上。《风俗通义》载:“周曰囹圄、囹、令、圄、举也,言令人幽闭思迁,改恶为善,因原之也。”还有西周的“嘉石”制度意思是让服刑人员坐在刻有文字的石头上悔过,矫正恶习。由此可见,在西周“明德慎罚”思想的影响下监狱注重对服刑人员的感化教育。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由于西周“礼”的思想的影响,等级制也深深地影响到了狱制。如:西周提出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说法,认为“大夫”有德,所以进行教诲是可以的,而对于“庶人”来讲,只能进行残酷的刑罚。(二)特点分析 ——少数人的专利无论是夏朝的“念室”、“夏台”,还是后来周朝关于“其过能改,返于中国”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服刑人员感化教育起源时期,对于服刑人员的感化也只能是少数人的专利。尤其是到了周朝,由于周朝“礼”治思想的影响,统治者不仅仅在刑罚上予以区别对待,而且在服刑人员感化教育上也具有“庶人”与“大夫”之分。奴隶制时期统治者所标榜的“明德慎罚”也不过仅仅是针对统治者内部的专利而已。 ——中国传统直觉体悟思维方式的产物“直觉体悟”作为中国人一种传统的思维方式,不管是儒家的内心“体认”,还是老子所推从的“直觉”,抑或是佛家的“拈花一笑”,都注重个体内心的顿悟,而不赞同书面或语言的直抒。从奴隶制时期的服刑人员感化可以看出,其所利用的就是“直觉体悟”的思维方式。比如夏朝的“念室”,将人关在室内,令人思考悔过,还有夏朝的“圜土”之制,都是通过“幽闭”使其达到“迁善”之境界,可以想像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奴隶社会,统治者根本没有能力进行像我们现今的服刑人员改造的各种活动,但我们不能否认这种利用“直觉体悟”感化方式的进步意义。二、封建社会——感化教育的制度化封建社会的监狱有很大发展,感化教育也形成一项基本的制度,但本质上与奴隶社会并无质的区别。封建社会的服刑人员感化教育从汉代开始,到唐代时较为完备,后面各朝相继沿用。(一)概述战国时期,监狱黑暗而残酷。到了秦朝,奉行法家的“事皆决于法,广狱而酷罚”监狱更为混乱。从汉代开始,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宽缓治狱,恤囚悯囚。对服刑人员的感化通过一系列的“悯囚”制度进行。这一制度到了唐代集大成,后代相继沿用。诸如:听妻入狱。但是,封建社会所实施的对服刑人员的教化——感化,实际是封建统治者统治的手腕而已。封建社会对于服刑人员的感化教育主要体现在一系列的“悯囚制度”上,统治者通过内儒外法的政治手腕,通过对服刑人员的教化来教育服刑人员和被统治者,最终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二)特点分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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