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管理规范一、目的为规范管理生产部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建立团结高效的员工队伍,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为了使生产现场的人、机、料、法、环有一个明确而统一的要求,保障生产的有序进行,保证产品的质量得到良好的控制,使所有成员熟悉并掌握我们的管理要求,让大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不断改善我们的管理工作与管理现场,特制定此规范。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生产活动区域的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三、定义生产现场:是指将输入(人、机、料、法、环)转化为输出(产品)的过程所必须经历的场所,如贮存、装配、包装、搬运等场所。四、职责1、各责任主任负责各自生产现场的管理,并采取每周自检2次的巡查制度;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处理违纪行为;3、公司任何人员都有责任对在生产现场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制止;4、任何人发现违纪行为,都有义务要求违纪员工马上纠正,并将违纪情况反馈给相应职能部门相应的管理人员;5、生产部修订本文件,并负责本文件的解释、说明和稽查。6、全体生产人员对保证本生产现场管理规定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五、细则1、出勤管理(1)、每天上班前7:50准时召开班组例会,员工与班组长互相问候。早会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不能准时参加者按迟到处理。(2)、迟到、早退≤10分钟的,罚款10元/次;11分钟≤迟到或早退时间≤30分钟,罚款20元/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员工,罚款50元。(3)因迟到而故意不刷卡的,罚款30元/次。(4)刷卡上班后,擅自回宿舍、到饭堂或出厂外的,其离开时间比照早退时间处理。(5)、无故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2天、1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2个月内累计旷工4天者,半年内累计9天或一年累计16天作自动离职或解雇处理。(6)、擅自不加班或未经组长同意提早下班者,按早退或旷工处理。(7)、请假需写请假条,事假需提前一天请假,病假需有病历或药费单,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请假。(8)、上班时间离岗最长不能超过8分钟,特殊情况需经过组长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需佩戴离岗证,违者罚款10元每次。2、对人员的要求1)、进入厂区和进入工场前的着装要求:(1)、所有进入厂区内的人员要按要求佩戴厂牌在左衣领上,不允许在厂证上乱涂改,乱贴相片;(2)、所有在生产现场,进入生产现场时,必须按《车间着装标准》穿戴公司配发给个人的工作服、工帽与工鞋、戴好手套,头发要卷入帽内,不允许大量头发散落在静电帽外面,不允许踩鞋跟;(3)、在生产车间上班的员工不可穿七分裤、裙子,不可留长指甲、裸脚等现象;(4)、进入干燥房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连体衣,披肩帽,无尘鞋,口罩,手套;(5)、进入防暴区域必须关掉手机、严禁带火种等易燃易爆的物品;(6)、工衣保持整洁,且工作服拉链必须拉到胸口以上部位,衣领严禁翻在工衣外面,禁止在生产现场换衣服;(7)、手表和手链等装饰物品不可暴露在工衣袖口外;2)、人员的流动(1)拉线上所有的流动人员必须戴好标识帽,不允许有未戴流动帽的员工在生产线上随意走动;(2)生产一线员工在流动时必须佩戴离岗证;(3)严禁员工非公事而在工作场所流动;(4)所有人员在公共区域流动时必须按行走路线行走;(5)同一工位严禁聚集3人以上;4)、纪律要求(1)不允许交头接耳闲聊、东张西望、喧哗、打闹,即使是工作的沟通,也不大声说话;(2)工场内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上班时间严禁有打瞌睡、嘻笑、大声喧哗的现象,要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4)不允许在墙上、桌面上乱写乱画,不允许在墙上踩脚印等;(5)不允许员工在转送物料交接处闲聊;(6)站、坐姿要端正,不允许有跷二郎腿、靠后背的现象;(7)人员不允许在非工作区域逗留;(8)严格遵守离岗手读与离岗时间(8分钟);(9)严禁人员串岗聊天;3、对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工装夹具的要求(1)、各种流动车都必须明确标有早中班负责人及所流动区域的标识;(2)、所有叉车、不锈钢车等要有标识并要按规定区域放置;各类车不能在规定范围以外使用;(3)、在敏感区域停用有噪音的各种手工叉车/手推车等,噪音太大的平板叉车在办公区域禁止使用。(4)、运输物料时,盘上要加盖,防尘以免影响产品品质;(5)、生产现场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等所有器具由指定的使用人和保养,责任人需分别按照日、周、月相应的保养指导书负责保养等工作;并对机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仪器仪表等计量仪器进行定期校验;(6)、拉线上所有的机器设备都必须有资产编号,有校日期,出厂编号;(7)、各类刀模要有清楚标识,车间都要有固定存放地点、妥善保管。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随意摔、撞刀模,避免刀模损坏或遗失,清拉品种后不用的刀模要及时退仓;(8)、机器的传动皮带、齿轮及联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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