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doc:..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篇1为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安全无事故,明确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幼儿家长三方责任,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幼儿家长签订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现签订接送安全责任书如下:一、驾驶员必需保障校车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素质高,确保相应座位,不超载。二、禁止幼儿乘坐过程中站立。三、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四、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后到幼儿园;下午自上校车后到指定站点下车,安全教育、检查由园方负责;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五、乘坐车辆途中一切安全由驾驶员负责。六、驾驶员还必须和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校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篇2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幼儿园)管理接送车辆的安全责任,规范和严肃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公局〔2Oxx)149号)的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一、接送车所有人、驾驶员履行下列责任1・明确告知乘坐接送车学生(幼儿)的家长,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幼儿)的车辆都是非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营运险。3•乘坐接送车存在交通安全危险,家长要谨慎选择。,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满三年、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超过12分、三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经身体检查无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车疾病。(幼儿)期间服从学校(幼儿园)的管理,接送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7•接送学生(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按规定路线行驶。接送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落实好跟车监护人,杜绝幼儿、小学生失管现象。,到接送点时(家长来接的学生幼儿)必须把学生幼儿交给家长,(家长不接的学生幼儿)交待学生幼儿及时回家;如有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多等5分钟或电话联系家长;对未联系到家长的要把学生幼儿带回学校(园)交给相关责任人,如果是末班车一定要把学生幼儿送到家。有特殊情况出现必须及时请示校(园)领导。9•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二、。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驾驶员接送,所交费用由家长与车主协商确定,按时交纳。、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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