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浅析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问题(广东招才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一、同工同酬问题产生的法律背景:所谓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毋庸置疑,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一是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二是防止工资分配中的歧视行为,即要求在同一单位,对同样劳动岗位、在同样劳动条件下,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不同户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之间,只要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相同,就应给予同等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问题之所以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凸现,是必然的。首先,是劳动岗位的变化10年前的今天,同工同酬的定义是符合社会现实的,同岗位,同工作量,同业绩的流水线作业,,劳动岗位呈现出日益多元化、技术化的趋向,人事管理也被赋予了许多新的内容,这一定义随之显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困惑。其次,,双方劳动关系逐渐分化、明晰,工资待遇日益成为了用人单位谋求自主发展、追求利益最大话的一个重要手段。再次,,。二、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结合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的定义及《劳动合同法》中第63条中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其包含了以下两方面的含义: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即用工单位对在其单位内从事了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并取得了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不论其是被派遣劳动者抑或是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均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2、在用工单位没有与其正式员工同类岗位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确定。若用工单位没有与被派遣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相同的岗位,此时为防止被派遣劳动者遭到不公平待遇,应当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标准执行。三、劳务派遣中同工不同酬的原因1、对“相同或相近的岗位”界定不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的劳动无差别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实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没有同类岗位的其他劳动者的,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予以确定。但对"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如何确定在实践中很难掌握和判断,从而导致一些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因法律规定不明而滥用劳务派遣,规避他们应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的保障其同工同酬的义务。2、对劳务派遣协议中的劳动报酬的确定缺乏细化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做了一般的规定,内容涉及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其中对于劳动报酬的内容、标准以及在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时对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的确定方法都没有做细化规定,没有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过程中,在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方面的内容进行协商时双方各自所应承担的义务,如劳务派遣单位在协议订立过程中要明确用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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