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井领导责任追究办法.doc:..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管理干部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执行能力,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保矿令畅通,促进管理和谐,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管理干部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T。第二条责任追究是指干部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应该想到而没有想至I」、应该做到而没有做到、应该检查到而没有检查到,或在日常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活动中用心程度不够,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或教育监管不到位,致使矿井对外声誉、管理秩序和正常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遭受损失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对象,为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科级干部(含享受科级待遇人员)、主任科员(技术员)、一般管理人员。第二章追究原则第四条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明确责任,严肃纪律;3、定性准确,处理及时;4、坚持民主集中制。笫三章追究方式第五条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的种类包括:取消荣誉待遇、调离岗位、责令辞职、职务禁入、免职。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昭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的种类包括:扣减薪酬(罚款、停止岗位职务待遇)。第四章责任划分第六条责任追究依据过错性质和程度,可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指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及造成的后果起直接和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主要领导责任: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或管辖的工作、员工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及造成的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领导责任: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应参与决定的事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及造成的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第五章追究范围与处理第七条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等责任追究事项,由相关职能科室按照《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等规定组织责任追究,负责划清责任并拿出处理意见。需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比照《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报公司党政批准后,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实施。第八条违反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的追究事项,按照《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行为及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规定》所列内容,由相关职能科室组织责任追究,负责划清责任并拿出处理意见。需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比照《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报公司党政批准后,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实施。第九条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于部不廉洁行为的追究事项,按照《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所列内容,由纪委组织责任追究,负责划清责任并拿出处理意见。需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比照《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报公司党政批准后,rti纪委组织实施。第十条干部违反作风纪律有关规定的,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和《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重点工作效能督查办法》有关内容,由公司纪委组织责任追究。需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比照《龙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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