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doc:..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和要求凡男55周女女50周岁及以下的具有合格学历的本校小学在职教师,必须按规定参加相应层次的继续培训。二、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类型和登记范围1、 培训内容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耍目标。其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专业知识扩展更新,教育科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化科技教育等。2、 培训类型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举办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含学科带头人培训)、岗位职务培训(全员培训)等各类继续教育活动。3、 登记范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组织和确认、由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实施的继续教育活动。三、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业务机构的职责与分工教师任职学校是实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的主要阵地。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定本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规划,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建立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业务档案,保存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学分卡,合理安排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时间,设立用于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落实本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与教师业务考核和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挂钩政策等。四、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计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基地组织举办的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研修班等,以及按继续教育要求组织的教研、教改、考察等教育实践活动,按实际培训活动吋间计,每天6学时。少于半天的,每小时为1学时。小学新教师一年试用期培训,集中培训80学时,分散培训40学时,总计120学时。培训结业转正定职级后,从下一年度起,应按规定参加岗位职务(或全员培训)类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应的学时数,试用期培训学时数不再重复登记使用。小学教师按培训计划完成规定学时数,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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