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提升学生信息素养谈信息技术学习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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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信息素养学习评价
论文摘要: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提出了《信息技术》课程的目标是:通过信息技术课程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可见,信息技术课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
随着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在社会各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教育已成为现代社会公民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当今和未来社会的要求,学校教育要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人类迈进信息社会,信息素养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发展的重要标志。对学生进行信息素养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提出了《信息技术》课程的目标是:通过信息技术课程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可见,信息技术课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对于21世纪的学生来说,基本的
“信息素养”应包括:①信息获取的能力。②信息分析的能力。③信息加工的能力。④信息创新的能力。⑤信息利用的能力。⑥协作意识和信息的交流能力。
在《信息技术》课的教学中,如何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合理的评价?如何评价更能促进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和提高?本文试运用当前相关的研究理论以及学校的教学实践,研究和探讨在信息技术课中对学生实施“提高学生信息素养的学习评价”。
1评价不是区分,而是为了促进学生转变性发展
就我校的实际情况来看,学生的实践能力参差不齐。学生个体由于起点不同,在学习中碰到的问题也会有所不同。评价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考虑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发展需要。因此,面对不同的学习个体与问题情境,不应该采用简单划一的评价标准。学习者需要的是一种不同起点下的“挑战性”驱动。评价不是区分,而是为了调节学习者的行为,促进学生个体“转变性”发展。
当然,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仍可以采用“区分”,但这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从本质上讲,这种“区分”仍应成为个体学习中转变性发展过程,是为了改进,而不是鉴定或选拔。
2评价应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而不仅仅只关注学习结果
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内容从传授计算机基本知识转到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作为工具帮助学生更好地自主学习和探讨。信息技术教育的过程,是学生动手实践的过程;也是学生的一个创造过程。在学生完成一件作品、利用计算机进行学习的过程中,都需要学生开动脑筋、大胆想象,自己动手,让学生进入主动探求知识的过程。
评价应贯穿整个教学活动,而不只是在教学活动之后。传统评价方式是静态的一次性操作方式,不利于将评价和教学过程结合起来,尤其忽略了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形成过程的考查。如果采用动态评价来取代传统的静态评价,将会使评价对象和范围有所突破:使之从对学习结果评价的单一范畴(对知识、技能掌握程度)的检查扩大到整个信息教学领域,包括对学生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发布信息过程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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