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培训部山东省家政培训工程活动实施说明一、培训(一)培训对象:18—55周岁的城镇下岗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二)培训人员组织:由当地接洽此次培训活动的部门负责。(三)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四)需提供的资料:1、《就业推荐信》一份。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开具。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需清晰)。3、一寸彩色照片3张、两寸彩色照片2张。(五)培训内容:日常知识:思想品德、法律常识、安全常识等;技能培训:家庭保洁、衣物洗涤、家庭烹饪、家用电器使用和保养、孕产妇护理、婴幼儿护理、老人护理、常见病处理等。(六)师资队伍:由家政行业专家、家政学及其相关专业(如烹饪学、营养学、护理学等专业)讲师人员组成。(七)培训时间:两天注:1、培训老师,学员的培训资料、记录本及笔由协会提供。2、培训场地及设备由培训活动的组织方提供。二、考核安排统一时间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笔试和实操)。注:考试由省家协负责提供试题和监考老师。三、推荐就业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由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推荐就业。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培训部注:由协会推荐就业的签订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出台的《山东省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保障从业人员就业安全。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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