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指引(试行)1、,实现新期广州市的产业发展目标,科学的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发展更好的发挥城市效能,特制定本指引。。有关发展规范及规划标准的准则,应在规划新工业区时应用;如情况许可,该准则亦宜在现有工业区内逐步施行,尤其应在现有工业用地重新整合调整时施行。、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参照香港、台湾和国内相关城市的同类标准及准则,结合广州市的具体情况,及历年来城市建设管理经验编制而成。,特殊要求的工业用地按相关专业要求执行。规划工业园区时,一般应采用上述设计原则,尽管每项具体设计都会受制于个别地块的环境及项目性质。、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及相关专业规范要求。、工艺、技术的更新。2、——本指引“工业用途”与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所分类叙述的工业用地M用途一致。定义一般可表述如下:凡任何处所、或建筑物、构筑物内(不包括露天矿场用地)用作进行物品的制造、更改、清洗、修理、装饰、精加工、出售前改装、捣碎或拆除、进行物料的改变、包装,或与上述程序项配套的贮存、装卸及有关的研究设计均属工业用途。——本指引所指的工业园区为集中一定规模的城市用地用来主要发展工业用途。广州目前情况,根据不同的管理关系,可大致分为国家级、市级、区级、镇级。——工业用地一般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本指引主要按国标(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分类,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在国标现有三类工业用地的基础上补充增加高新技术园区用地。:、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发展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用地、环境要求综合加以确定。、节约用地的原则,协调好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发挥土地的最大综合效益。,其规划建设应当与周围土地使用功能及环境要求相协调,与城市居住区有适宜便捷的交通联系。,有重点、分层次、分区域发展不同项目。、排水条件,不受洪涝威胁。用地宜为平地或大片平坦的阶地。,如水、电、燃料供应和废物处理等。,能方便迅捷的进入区域货物运输系统,如铁路、高速公路、港口、机场等。,加强大气环境、声环境污染控制,根据工业各类项目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广州市环境功能分区进行分类管理。,集聚发展,以形成一定的规模效益。。,应优先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产品,符合国家及广州的产业政策,符合建设现代化工业园区的趋势。——此类工业(M1)基本上不会造成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家庭用品制造、工艺品组装制造、服装加工缝纫、电子器材配件组装、调试、干粮加工等。,其用地和住宅区之间一般不需设置防护绿带。,亦可与居住用地混合布置,但应规划成组团设置相对独立。。。——一般工业(M2)此类工业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主要包括纺织、制衣、地毯、食品加工、医药制造、车辆维修与养护等。这类工业可能会造成烟雾与噪声,也会排放一定量的三废,布局要求相应提高。,不得与居住用地混杂。一般亦可容纳于多层工厂建筑内。,以及污染较轻的地区,与居住区的绿化防护带必须根据其污染程度而定,应符合防护距离的有关标准。,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明确界定区内适宜发展和不适宜发展的工业门类,防止交叉污染。,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后才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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