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泰州市白马镇的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第2条 本规划是原《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2007-2020)的修编规划,是指导白马镇镇域和镇区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白马镇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第3条 本规划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若需调整、修订本规划,须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第4条 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划为准。因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等,均应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第二章 发展目标及指导思想第5条 总体目标1、全镇社会文明和谐、科技文化发达、经济繁荣昌盛,各项社会业协调发展。2、镇区建设成为市内领先的设施先进、功能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旅游型小城镇。3、农村建设和改造全面完成,农业经济发达,农民生活富裕,安居乐业。4、全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环境污染得到根本治理,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环境质量优良。第6条 规划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高起点制定白马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2、按照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的总体要求,合理布置各类用地,使规划具有较强的超前性和适应性。3、满足城市建设、镇区建设和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妥善处理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关系,长远规划、逐步实施。4、充分利用镇区的旅游资源和交通优势,打造国家级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基地。5、重视基础设施规划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力求社会、经济和环境三大效益的和谐统一。第7条规划重点1、功能定位坚持以促进社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整合城镇空间,合理配套白马镇的各项公用基础设施;明确镇区性质,完善镇区功能,适度扩大镇区规模。2、区域协调规划在时序上、空间上协调发展,重点研究镇区和市区的分工联系,把握城镇发展方向,增强规划的可行性,使规划具有弹性。3、空间布局在现有城镇道路框架的基础上,按照旅游型城镇的空间布局要求,合理调整用地布局结构,完善镇区功能,优化空间利用效率。4、设施配套高起点、高标准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现旅游特色。第8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建设部《城镇规划编制办法》、《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3、《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4、《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5、《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2006-2020)6、《泰州市白马镇镇村布局规划》7、《泰州市白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8、相关法律、规章、条例和技术规定。第9条 规划范围1、镇域规划范围为镇域行政区划范围,。2、镇区规划范围东至西干河、西至前进河、南至姜高路、北至周山河,规划面积约640公顷。第10条规划期限近期:2009-2015年;远期:2016-2030年。第三章 镇域总体规划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第11条 发展战略1、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持续发展。2、相对集中战略。居民点和生产力布局相对集中,强化镇区中心职能、调整用地结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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