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问责规定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2014年1月16日,《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领导干部问责规定》正式发布执行。23目录总则第一部分问责范围、方式第二部分问责程序第三部分附则第四部分3总则第一部分4一制度目的?以问责促改进:?加强对公司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使公司各级领导班子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5二制度适用公司各级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级机关部门正副职及主要业务负责人项目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按机构层级按责任属性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分管领导6三制度原则总体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2、实事求是3、公平公正4、惩教结合5、依靠群众6、依法有序强调事项:问责与补救、改进同步进行。在问责的同时,责任人应当主动纠正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与扩大。7问责范围、方式第二部分8四问责范围公共问责事项:共18条。、所负责单位或分管系统工作长期处于后进状态、未完成签订的《领导班子成员岗位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个人分管范围年度目标且无重大客观原因,问责机构认为应当进行问责的;2、不执行公司党委、行政决议、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问责机构认为应当进行问责的;3、因个人决策失误或乱作为,造成单位、项目利益受损或引发不良影响,问责机构认为应当进行问责的;4、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问责机构认为应当进行问责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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