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采购、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各分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分厂及部室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三、专用术语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公用工器具:指由分厂、部室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单价 2000 元及以上的大型工器具。工器具的分类: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化验器具、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四、、监督、检查及考核。;分厂设备/工艺技术员负责生产用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库存工具保管等管理工作;分厂安全员负责安全工器具、劳保用品的领取、发放、库存保管等管理工作。、公用工器具台帐,负责新增工器具的台帐补充;全面负责各类工器具的使用、保管、保养、维护。,定期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工作。、保管单位及领用工器具的个人,每半年向生产技术部公布一次工器具状况,接受各分厂、部室咨询。五、工器具的申报、领用、⑴各分厂专业人员根据分厂内部人员配备及工器具使用情况,申报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⑵严格控制使用年限,未到使用年限者、不准申报计划。⑴由工器具领用单位提出申请,分厂专业管理人员按照公司ERP 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统一出库领用,出库后按照领用单位提出的申请,经分厂领导批准进行发放。⑵公用工器具由各分厂设备专业人员领用。⑶工器具领用后应在当天(最迟第二个工作日)进行台帐调整。⑴工器具保管由领用单位负责,视情况分别由各专业管理人员、班组长等领用人保管。⑵个人领用的基本工具由领用人妥善保管,爱护使用,班组建立个人工具台帐,注明领用数量、时间等相关内容。若丢失由领用人负责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分厂批准,并注明理由。⑶公用工具由使用单位设备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公用工具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若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分厂批准,并注明理由。⑷专用工具由各分厂、部室专业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自己负责修理或赔偿;使用后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⑸所有工器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专用工具)原则上不准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须经分厂管理人员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按价赔偿。⑺化验用仪器、器具、器皿由化验人员负责。⑻所有工器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专用工具、及化验用仪器、器具、器皿)每半年盘点一次。⑼特殊器具(测量器具、钢丝绳等)定期维护以保证正常使用。⑽工作现场或二级仓库内工器具出现丢失等异常情况 ,应立即报告分厂管理人员。⑾工器具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由工器具保管、使用人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非正常损坏,追究保管、使用人员责任。⑿各分厂检修现场的工器具要完好无缺,正常工作后按时收回二级库或工作间内。⒀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 1-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 年,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⒁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①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②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③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④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⑤不得随意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改做的,必须经各专业管理人员或分厂同意后进行,改做后的工器具纳入专用工具管理,并在工器具台帐上予以注明。⑥工器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见安全规程的相关章节。⒂工器具的存放。①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②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③工器具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④标志齐全、清晰醒目。⑤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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