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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自考学校-上海成才学院学生管理办法汇编.doc


文档分类:高等教育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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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自考学校-上海成才学院学生管理办法上海成才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积极健康地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参照教育部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经我院统一审查录取的新生,应持学院发给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填写《学籍卡》,方能入学。注册时,应交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八张。第二条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事先请假,经学院学生处同意后可缓入学。第三条新生在开学后两个月内经学院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四条凡取得入学资格的学生,学院建立其学籍档案。学籍档案的主要材料有《报名登记表》、《课程成绩合格证书登记表》、《学生学籍卡》、奖惩材料和《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生若变更通讯地址,应及时报告学院学生处。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报到、注册。学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超过注册时间不办理注册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二章成绩考核第六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核。成绩合格的课程,由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办”)统一打印《课程成绩合格证书》,由主考院校考办转发给学生本人,学生应妥善保管。第七条考核课程由市考办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登分。每学年组织两次考试,分别为4月、10月。课程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分。第八条符合考试课程免考条件并办理了免考手续者,可以免修、免考相应课程。有转考或免考课程的新生,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向学院教务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已结束学习周期,仍有部分课程未及格需随以后年级重考的学生,只能报考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或其他专业可以互通的课程,其原已及格的课程由市考办保留。第九条每次考试之前,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在辅导员处报名,然后由辅导员集中交由学院教务处集中备案,最后由学生自己在网上报名。第十条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取得已考核课程合格成绩之后,只要考试时间相允,可以提前报考同专业其他的课程。第十一条对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学院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给予处理。第三章转专业和退学第十二条学生确有专长,经本人申请和学生处、教务处审核同意批准后,可以在下一学年度的第一学期转入更能发挥其专长的专业。新生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应到教务处领取转专业申请表,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带好收费凭据,分别到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后,原专业与现专业可以互通的课程,已取得及格成绩的,可以免修、免考,但需按照课程转免考办法办理转免考手续。具体做法是:在每年5月或11月向新报考的主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我院教务处对学生专业变动也将随时记录备案,并通知相关人员。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留级学生无级可留又不愿转专业者;,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麻风病或其它严重传染疾病者;。按照上述规定处理退学,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退学学生可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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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梅花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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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