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西畴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土地征收的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014修订)》及土地征收的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及面积预征收的土地位于《西畴县森林公安局香坪山派出所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的莲花塘村委会莲花塘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小地名:莲花塘派出所背后)。具体位置见森林公安局规划勘测定界图标定的位置为准。。二、拟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014修订)》规定测算,该项目用地位置涉及1个西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测算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为:二类区(年产值标准1582元/亩)。补偿范围:鸡街乡、董马乡、法斗乡、柏林乡、蚌谷乡、莲花塘乡、新马街乡政府所在地及乡镇规划区域。各类土地补偿标准::47460元/亩;:44296元/亩;(荒地)补偿标准:按旱地补偿标准的1/2执行,计:22148元/亩。三、:拟单性木兰、桂花等胸径小于2cm(不含2cm) 不超过500株/亩20元/株胸径2-5cm(含5cm) -8cm(含8cm) 100元/株胸径8-12cm(含12cm) 150元/株胸径大于12cm 250元/株林果类:梨树、桃、柿、枇杷、石榴、花椒等地径2cm以下 不超过296株/亩20元/株地径2-5cm(含5cm) 50元/株地径5-10cm 150元/株(含10cm)地径10-15cm(含15cm) 250元/株地径15cm以上 500元/株药材类(木本):杜仲、肉桂、×-5cm(含5cm) 50元/株胸径5-12cm(含12cm) 150元/株胸径大于12cm 250元/株活树(大树)胸径12-20cm(含20cm) 250元/株胸径21-30cm(含30cm) 350元/株胸径大于30cm 500元/株 (元)备注阳瓜、苦瓜、金豆笼20 亩3000每亩最高不超3000元橡草笼2 亩600每亩最高不超600元马芽花、绿肥亩400 蚕豆、豌豆、杂豆、大豆、萝卜、小麦、荞子、芭蕉芋亩600 玉米、红薯、木薯、油菜亩800 水稻、黑麦草亩1200 蔬菜类:包心菜、大头菜、莴笋、青豆、洋芋、空心菜、菠菜、茄子、西红柿、大白菜、青菜、芋头、花菜、豆腐菜、牛皮菜、瓜类亩1000露地备注:,按最大种植密度规定株数计算;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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