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旅游案例分析一.ppt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10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0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0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侵兵甸折掺喊窒胖凑坠纤丧鼎旁芥浸犯弯宅恐九耐棒奠猖渔樱矛正唯鼓痪旅游案例分析一旅游案例分析一1999年初,旅游者陈某报名参加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东南亚”旅游。在交旅游费和签订合同时,陈某曾询问旅行社业务员:“听说出国到东南亚旅游可以兑换2000美元的外汇,是否有此规定?”该业务员答复;“我不知有这方面的规定,也不管换外汇的事。”陈某虽将信将疑,但也没有就此事作深一步的询问调查。在旅游过程中,陈某无意中发现自己的护照已由中国银行盖上兑换外汇的印章。同团的16名旅游者也都发现了这种情况。回国后,陈某等与旅行社交涉,要求旅行社退还以他们名义兑换出的外汇。案例一 出境旅游,兑换外汇的权利为何被剥夺?殴咒晤伞渡云寨奔甄美屹嘲钨消窘近创甄郧倍倔仆穿逢仗滴御蛮鹅瞻边沈旅游案例分析一旅游案例分析一旅行社以除陈某之外,其他16名旅游者报名参团时未明确表示要兑换外汇,已自动放弃此项权利为由,拒绝承兑16名旅游者外汇,经过多次交涉,据理力争,旅行社最终同意旅游者兑换回外汇,但必须提高于国家牌价的“。旅游者认为,旅行社擅自抬高国家兑换外汇的牌价违反了国家规定。按照这个比价,每办理一份兑换业务,旅行社即可收取200元人民币以上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旅游者坚持按国家牌价兑换外汇,如果交纳服务费用,以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为限。双方坚持各自的主张,纠纷无法协商解决。陈某等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厨诲讣垦坦贮避贬馈磅恶朝牺谦麦枫广坎贤妻驰污姿杂魏韦舒说循侄坦诧旅游案例分析一旅游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本案中,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旅游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当要求,应当予以支持。   一、旅游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旅行社的业务人员在旅游者报名参团时,不仅没有事先告知旅游依法享有的兑换外汇的权利,还隐瞒真实情况,欺骗旅游者,已构成对旅游者知悉权的侵害。二、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兑换外汇的服务是应当履行的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境内居民因私兑换外汇办法》第5条第1款第5项规定;“凡属通过旅行社组团出境旅游的居民,由旅行社集体办理兑换外汇手续。凡自行出境旅游的居民,可向银行直接办理兑换外汇手续。”掣屠柜御谅杏程泛肠境诞残鞍竭目诸迄佩椭货宽墙园的肘缔择跳范建牡连旅游案例分析一旅游案例分析一本案中,旅行社不仅拒绝履行国家规定的服务义务,还以旅游者的名义冒名兑换外汇,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返还旅游者兑换的外汇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旅游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外汇兑换服务,应遵守“等价有偿”的原则。本案中,旅行社利用自然垄断性的优势地位,迫使旅游者接受不公平的服务价格;至于旅行社违反国家规定提高外汇兑换汇率,获取差价,更是不合法的。   二、旅行社不得收取任何未事先标明的费用。旅行社在提供外汇兑换服务时,若要收取服务费,应当归在旅游费中的“综合服务费”中一并收取。如有必要单项收取,也必须在“旅游合同(协议)”或“游客须知”中事先明示。而且,服务费只能是一个具体的数额,不能因旅游者兑换外汇的多少而上下浮动。傀之蕴叛嗡芯畦丘秉天方糟冠叛沟堪客曾俘孪钝铀迸渴饰庇能诈补越闸辉旅游案例分析一旅游案例分析一案例二 取消旅游计划,旅行社应否负责?张某受其公司委托,组织20名职员赴海南旅游,1998年9月中旬,张某与某旅行社国内部达成旅游协议,定于9月30日出团,并按该旅行社的要求交纳了6万元预付款。9月29日,旅行社经办人朱某电话通知张某,由于海南接待能力有限,返程机票无法保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原定的旅游计划不得不取消,张某即与其他旅行社联系,由于时间太紧,没有一家旅行社可以接待,张某只好自行组织职工赴海南旅游,因没有提前联系住宿,给此次出游带来诸多不便,花费也比随旅行社出游高一倍多。厕炸逸胜牡烧捞署供诣厄舒彭银钞漂嚼科陆恰选凹芭寿千拆堆砍撞皮襄帜旅游案例分析一旅游案例分析一张某认为,旅行社有欺诈行为,应依照《消法》第49条的规定双倍予以赔偿。旅行社则辩称,经办人朱某并非本单位正式人员,在运作此次海南旅游的过程中,完全是二人之间口头的私下交易,朱某没有按组织程序运作旅游业务,且所收团款并未交给旅行社的财务部门,因此朱某完全是个人行为,旅行社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且此团被取消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依法不应承担责任。释辅彻盔鸟瞻颐铜倒健充邦殖拦驮釜陛捎坟爬谁浇谴杰氯右窥圾履呆椰符旅游案例分析一旅游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旅行社的辩解于法无据,不能成立,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4条规定,应向张某等20名旅游者支付预付款10%的违约金。另张某投诉旅行社有欺诈行为,提出按《消法》第49条规定予以双倍赔偿的请求,也缺乏事实与法律的

旅游案例分析一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0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dsjy2351
  • 文件大小316 KB
  • 时间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