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区按照“四个走在前列”的要求,率先成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示范区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深化人口计生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创建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关键时期。为推动我区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有效控制人口规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意见以及《盐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基础与环境(一)“十一五”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主要成绩“十一五”时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按照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体制机制,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低生育水平适度稳定。2010年,辖区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100%,‰、‰,均低于市政府下达计划指标,连续四年获得“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为我区经济社会较快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组织领导和投入保障到位。区几套班子领导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区委、区政府各一名领导分管计生工作。单位管理职责明确,将计生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一票否决”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挂钩帮扶制度,全面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分片包干责任制,强化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不断夯实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基础。建立健全了人口计生公共财政投入机制,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经济发展速度,人均计生经费居省、市前列。辖区计划生育工作初步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人口计生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落实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补助等政策制度,积极探索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保险制度。率先全市实现了辖区户籍、流动已婚育龄群众领取避孕药具、查环查孕、计划生育手术、生殖健康普查等生殖健康服务全部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坚决查处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重大案件和恶性案件,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切实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连续5年达100%;规范了计生证明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等程序。大力支持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发展,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提高居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效明显。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信息化服务管理机制,实现户籍、流动人口计生日常管理信息化。建立了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及结构变化趋势。积极开展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社区无政策外出生“两无”活动,流动人口政策生育率逐年提高。建立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机制,与全国60多个县、市、区签订了区域协作书,提高了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水平。完善了流动人口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计生兼职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建立了流动人口宣传、查验证、知情选择、慰问、随访“五上门”优质服务机制,实现“一次入户、多重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可及率逐年提高。,计生技术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以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骨干、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为基础的计生技术服务网络架构不断完善。全区共有计生优质服务点16个,辖区流动人口步行5-10分钟可接受计生技术服务和各项咨询服务。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区妇幼保健院合署办公、梅沙街道计生服务所挂靠区梅沙医院,全面提升计生技术服务水平,为全市探索计生、卫生资源整合提供了有益经验。大力推进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了计生技术服务准入和质量评估标准和计生技术服务风险评估机制,保障计生技术服务质量安全。区计生服务中心被评为省“县级甲等计生服务中心”和市“三星级计生服务机构”、盐田街道计生服务所获得“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称号。大力推进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率先全市为基层配备计生指导员队伍,社区一级全部配备计生专干、计生综管员。积极鼓励计生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培训获取生殖健康咨询师(员)资质,不断提高计划生育队伍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婚育观念转变取得新成效。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不断创新人口计生理论教育、舆论宣传、社会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阵地、新方法、新载体,有力促进了人民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加强了宣传阵地建设,社区生育文化中心服务功能和内涵不断提升,“三栏”、“五室”在18个社区全面推行。深入开展宣传服务进工厂、进学校、进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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