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实践教学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省基层公卫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2012第001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嘉市继委〔2012〕8号)文件精神,2011届和2012届公共卫生人才学员已完成理论教学并通过理论考试,根据教学安排现将进入实践教学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12名学员分配到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保所和黄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个实践基地实践,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必修1周,结合专业选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中一项2周,6月20日前完成实践教学。二、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保所和黄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个实践基地要为学员实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结合实际进行理论与技能考核,及时掌握学习进度,经常检查学员理论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及时反馈,并予以激励、批评、指导。三、各带教老师要按照实践大纲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要求学员,认真指导学员实习,做好传、帮、带,尽量为学员提供动手机会;定时检查学员的《实践考核手册》是否填写完整准确,认真登记成绩;根据学员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实践考核表。四、各学员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学员工作,为学员实践提供便利,确保实践教学顺利完成。五、各学员要根据带教老师实践教学安排,保证足够的实践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实践任务。附:----
关于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实践教学的通知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