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郑州市电子信息50强企业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为充分发挥电子信息重点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水平、扩大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委托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开展郑州市电子信息50强企业评选工作,现将《郑州市电子信息50强企业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郑州市电子信息50强企业评选申报工作。2017年6月27日郑州市电子信息50强企业评选方案一、评选范围本方案所称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是指从事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字电视、智能传感设备等整机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芯片、显示屏、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池等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加工及研发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物联网和北斗卫星导航应用支持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通信设备、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等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二、申报条件(一)企业总部注册地在郑州市境内,设立一年以上,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财务状况良好;(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企业章程和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三)近两年无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须按要求报送上一年度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五)其他应具备的条件。三、申报材料(一)郑州市电子信息50强企业申请表;(二)郑州市电子信息50强企业申请报告;(三)企业法人登记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带防伪验证码);(五)获得的发明专利、著作权等证明材料;(六)获得的国家、省、市级相关资质、荣誉等证明材料;(七)申报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八)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四、工作程序(一)。按照属地管理、逐级上报原则,申报企业根据评选方案,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县(市、区)工信部门正式行文,连同审核汇总后的申报单位名单报送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2份),同时把申报材料报送促进会(6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zipa0371@。(二)专家评审由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组织专家对县(市、区)工信部门推荐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上报市工信委。(三)名单公示对通过评审的企业,在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四)统一公布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统一对外公布。(五)表彰授牌在市工信委指导下由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对获得“郑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0强企业”的企业进行表彰。五、具体要求(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做好筛选、审核、报送工作;不得委托企业或其他人员报送。报送截至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二)企业要认真对照通知要求,自行编制申报材料,证明材料等可使用复印件,统一A4纸装订,并加盖骑缝章。有关表格式样等,到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网站(/)下载。报送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8号联通公司9号楼2层联系人:张永朋市工信委电子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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