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交函〔2019〕180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函省交通集团: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高速公路(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浙政办函〔2019〕62号)精神,现就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富翅至岑港段有关收费事宜函告如下:一、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富翅至岑港段为政府还贷项目,同意该项目自2019年9月28日24时起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2),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二、请你公司抓紧做好向社会公告开通时间、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等信息的工作,切实维护交通秩序和收费秩序,确保运营安全、平稳、有序。附件:(联系人:王晓菲,联系电话:0571-87803650)附件1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富翅至岑港段车辆通行费计费标准表类别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客车收费标准(元/车次)货车收费标准(元/车次)第1类≤7座5≤2吨5第2类8-19座52-5吨(含)5第3类20-39座55-10吨(含)10第4类≥40座1010-15吨(含)10第5类>15吨10附件2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富翅至岑港段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标准表类别车型收费标准(元/车次)第3类1只20英尺箱10第4类2只20英尺箱101只40或45英尺箱注: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进出有关收费站和行驶有关路段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抄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9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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