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宣传部苏州市吴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苏州市吴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苏州市吴江区总工会共青团苏州市吴江区委苏州市吴江区妇女联合会吴安〔2013〕9号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湖高新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继续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项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和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监[2013]109号)要求,现就全区2013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苏政发[2012]112号文件和《市政府印发关于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中提升全市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2]263号)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六进”活动为主要内容,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浓厚氛围,推动各镇(区)、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和措施,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保障城市公共安全,营造全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二、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三、活动时间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企业同时开展。吴江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知识进社区活动于6月9日(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进行。四、组织机构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文广新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共同主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办,成立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协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镇(区)各部门及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承担“安全生产月”部分重点宣传教育活动。五、活动形式全区“安全生产月”各周宣传主题是:(5月31日~6月8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宣传和教育,部署“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拉开宣传活动序幕。(6月9日~15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通过进社区、进企业接受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群众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6月16日~22日)交通安全宣传周。结合《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围绕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以及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乱停乱放“三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通过媒体宣传、接受咨询等途径,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6月23日~30日)消防安全演练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等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指导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开展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和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应急处置和避险逃生能力。六、活动内容各镇(区)各部门各行业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在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宣教活动的同时,区级相关部门做好以下重点活动:。由区安监局负责,拟请区政府分管领导于5月31日晚对全区开展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作电视动员讲话。。区安监局组织安全培训和讲座,通过集中开展剖析报道事故案例、企业负责人典型事故警示教育、事故案例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组织各镇(区)、各部门和吴江日报社、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展事故案例剖析报道,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单位和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单位。。6月9日,区安委办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知识进社区活动,请区宣传、公安、文广新、安监、总工会、团委、妇联、住建、交通运输、城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卫生、工商、质监、地震、气象、旅游、公安消防、公安交巡警、供电公司、港华燃气等部门和企业参加。同时,各相关部门分别组织本行业(领域)专题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区教育局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部门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上安全课、组织应急演练和排查安全隐患等活动。。区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气象局、公安交巡警大队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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