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工作意见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开展“五好司法所”(组织建设好、队伍建设好、作用发挥好、所务管理好和物质保障好)创建活动,为建设平安,深入推进三大建设夯实基础。现就我县创建“五好司法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责任感近年来,通过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活动,我县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得到了基层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由于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加之体制机制不顺等因素制约,司法所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是巩固规范化司法所、优秀司法所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的需要;是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落实和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各项职能,争当全省排头兵的需要;是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的需要。全系统上下要树立“争当排头兵、基层基础要先行”的理念,把司法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抓出实效。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步伐(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目标,以增强基层一线实战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夯实基层司法所建设基础,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二)主要目标。通过为期三年的创建,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所干部队伍;构建一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作用明显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一个设施齐备、功能健全、保障有力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达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充实、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内部管理科学规范、作风能力明显改善的目标,使司法所业务工作更加精通,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争当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三)活动内容1、加强组织建设,实现机构管理科学化。继续坚持司法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镇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各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争取将司法所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解决好制约司法所发展的瓶颈问题,确保县司法局与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灵活便利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司法所的党组织建设,有3名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司法所党支部,不足3名正式党员的要与法律服务所成立联合党支部,健全组织生活。要在加强自身业务建设、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2、落实政法专项编制,实现队伍管理规范化。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由县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管理,未经县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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