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EPC等)的招标规则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李辉一、工程总承包的定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是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二、工程总承包模式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turnkey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2、E+P+CM模式(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3、D+B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以采用E+P模式(设计+采购总承包)、P+C模式(采购+施工总承包)等方式。三、工程总承包的招标范围目前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明确界定,但根据《招投标法》及发改委的范围规定,在必须招标的范围内的仍须进行招投标,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国函〔2018〕56号):2018年3月8日,国务院批复了发改委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施工单项合同数额标准从200万提高到400万,与工程建设密不可分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从100万提高到200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从50万提高到100万,并且取消了项目总金额3000万的限制!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九条:(发包方式)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地方上的招标导则也体现了这一原则,《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其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导则。第四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四、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条件《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03]573号):按照我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废止之后,对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不专门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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