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汉学院团学干部考核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汉学院团学干部是汉学院开展学生工作和学生活动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团学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对团学干部的管理,优化团学组织人员构成,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调动团学干部工作积极性,培养优良作风,根据汉学院团学工作章程,特制定此考核条例。第二条:汉学院团学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良好的工作能力及服务同学的高尚情操。此条例,旨在鼓励汉学院团学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能按照优秀团学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共同为汉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美好明天而不懈奋斗。第三条:本考核条例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由日常考勤制度、日常行为规范、工作表现及上级综合评语组成;第二部分为民意调查板块。第四条:本考核条例采用等级制度,等级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第五条:本条例是每一学期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以及换届选举时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考核每一位团学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资料。第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如有异议,可向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反映。第二章考核流程1、每一学期期末,各部门正、副部长严格按照条例对本部所有干事进行考核,正副部长一级干部由主席团进行考核,主席团成员接受团总支老师的考核。考核中,日常考勤制度、日常行为规范板块(两个板块分别是20分和25分)参照评定标准,依情节严重程度在赋分基础上酌情减分,得出剩余分数,板块分数减完以0分计,不计负分。工作表现板块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优秀程度直接打分,各项相加得出该板块总分。最后,将考勤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板块的剩余分数与工作表现得分相加,得出评分,同时附上评分人对被考核人的综合评语。2、由邓论小组成员在汉学院团学干部内部随机发放10份《关于XX同学综合素质的调查问卷》,分别按照评分标准给出问卷得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3、将日常考勤制度日常行为规范及工作表现三个板块总分的70%与民意调查板块总分的30%相加,得出被考核人的最终得分。4、考核结果由邓论小组通知所有参评人员,考核中对于总分最低的干事,第一学期直接清退,第二学期取消汉学院团学干部竞选资格。5、考核的所有资料应按学生会资料管理办法予以妥善保存,以便接受同学老师的监督。6、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存在严重异议,能够向团总支老师提出复议。经查实,发现考核中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评分人需在老师监督下重新考核,如发现有人为操纵评分的违纪现象,则取消评分人评分资格,有团总支老师组成临时评分小组,重新评测所有人的分数。第三章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部长篇日常考勤制度(基础分20)(满分10分)每次例会前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点名并记录到会情况。学期末由办公室协助邓论小组对考勤进行审核评定。每次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请假两次及两次以上视作无故缺席一次因故不能按时到会或会议中途有事需离开者,必须向主席团提出申请。若因事请假,必须提前向主席团提出申请,予以批准后,方能准假。每次例会过程中必须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指导本部门开展工作。、(满分5分)(1)根据值班轮换表,及时到岗值班,若因事不能值班,需自行和其它人员调换,并告知办公室主任,避免空岗情况出现。(2)积极配合辅导员老师做好办公室的各项工作。(3)保持好办公室环境卫生,自觉清理办公室杂物。、迟到、(满分5分)、(基础分55分)(满分15分)(1)团学干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院的各级规章制度,做文明大学生的典范。(2)团学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学校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团学干部应树立“平等、礼貌,准确、高效”的工作作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时刻谨记自己服务于学生的宗旨,不搞特殊化。生活中不怕困难,积极参加校、院、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积极对活动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具有奉献精神,自觉地为汉学院同学服务。(5分),不拖延,不推诿,不懈怠。(5分),服从指挥,愿意听取其它同学的批评和建议。(5分)(满分40分)各部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部门内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以便主席团进行抽查。每次会后,部长或副部长要对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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