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物流保险法律制度第九章物流保险法律制度主要内容第一节保险法基本知识第二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第三节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第四节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第五节物流责任保险第六节保险索赔与理赔第九章物流保险法律制度1、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和订立要求;2、熟悉海上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3、了解我国的物流责任险;4、了解保险的索赔与理赔程序;5、能够签订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6、在物流活动中能够运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学习目标】第九章物流保险法律制度【导读案例】2011年7月20日,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与四方航空公司办理了货物托运手续,委托航空公司运200台29英寸彩色电视机,总货款60万元。同日,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又在长安保险公司投保了运输保险,保险金额为60万元。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交付了保险费,保险公司出具了保险单。飞机在降落时,发生机械故障,机身剧烈抖动,致使200台电视机全部损坏。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审查了全部有关材料,确认后,赔付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60万元。赔付后,向航空公司提出追偿。四方航空公司拒绝赔付,理由是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保险公司起诉,航空公司为被告,红星五金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三人。结合以上案例,在此我们讨论一下:保险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航空公司赔偿?第一节保险法基本知识保险和保险法的法律定义(一)保险的概念、,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1)保险与互助保险(2)保险与储蓄二者存在区别:第一节保险法基本知识①消费者不同② 计算技术要求不同③ 受益期限不同④ 行为性质不同⑤ 消费目的不同(3)保险与救济,区别在于:① 提供保障的主体不同② 保险实行的是有偿的经济保障;救济实行的是无偿的经济帮助。③ 保险当事人地位的确定基于双方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救济的授受双方无对等义务可言,并非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④ 保险行为受保险合同的约束;救济事业是根据社会救济政策履行职责。⑤ 保险共同准备财产的形成基于数学计算为基础;救济则大都为无准备。⑥ 保险机构是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实体;(1)财产保险(2)人身保险(二)《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总则、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等内容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成为我国保险合同法的基本法律制度。(1)国家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法律关系;(2)(1)可保利益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损失补偿原则(4)近因原则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概念我国《保险法》第10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保险人亦称承保人。投保人亦称要保人,、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投保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如实告知的义务(3)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4)保险事故通知义务(5)防灾防损和施救的义务(6)提供有关证明、单证和资料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1)赔付保险金的义务(2)告知义务(3)及时签发保险单证的义务(4)积极进行防灾防损的义务第一节保险法基本知识(三)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是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四)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价值(7)保险金额
《物流政策与法规》第9章物流保险法律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