骞2007/12中介征信与银行征信的比较研究曾耿青晏艳阳摘要:中介征信与商业银行征信是社会征信的两种重要形式。许多国家的征信体系建设经验表明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关系。本文建立起了一个二者比较的基本框架,并在此框架范围内,从征信的功能与目的、数据来源、征信工作流程与组织形式、征信方法、征信结果及其使用等方面,对两者的异同点进行了较为详尽而深入的比较分析,勾勒出了两者的主要特色和内在联系,并进一步对征信体系的组成及其内部关系进行了研究。关键词:中介征信;银行征信;征信体系中图分类号:F8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90X(2007)12—025—03作者:曾耿青,湖南大学金融学院/晏艳阳,湖南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湖南,长沙,410082基金项目:本文得到国家社科基金(编号:06BTJ020)、985工程二期、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湖南大学信用研究中心项目资助征信活动之所以能够得到快速发展并形成一个十分重要的行业,是因为其广泛的市场需求的推动。以经济活动为主体的征信工作最早是围绕借贷关系而展开的,银行作为最早分离出来的借贷中介担负着全部的资产风险,因此,对其债务人的信用状况的了解成为其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由于银行自身信用信息能力的限制以及各银行间信息沟通安排的自然欠缺,征信范围与效率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征信活动的社会分工势在必行。正式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的安排始于十九世纪中期的美国,此后,征信行业在发达经济体内得到了快速而稳步的发展。征信工作为投资者的资金投向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减少了信息障碍,润滑了金融市场交易,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金融中介服务。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从银行征信分离出来的中介征信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但其本身的发展并没有替代银行的内部征信活动,相反,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相互促进发展的格局,这一点,对于那些致力于快速建立起自身的征信体系的转型市场国家而言特别值得研究和借鉴。关于中介征信与银行征信异同点的比较问题,国内外学者做过一些初步的研究。&MarkCarey(2000)、沈凌(2001)、程华南(2006)、王卫东(2006)、李盎与柳健(2006)等的研究涉及到一些比较研究的内容。但总体来说在这方面还缺乏全面系统的比较研究。本文在参阅了中介征信与银行征信两方面大量文献的基础上,认为一个能够全面反映二者异同点的比较框架应该包括征信的功能与目的、数据来源、征信工作流程与组织形式、征信的方法、征信结果及其使用等几个方面,因此,本文的研究就是基于这样的一个研究框架,对中介征信与银行征信的异同点进行全面的比较分析,并对征信体系的组成及其内部关系进行研究。比较的基本框架与内容(一)征信的功能与目的明确征信目的是征信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决定整个工作成败的关键。适应于不同的市场需求,征信产品有着十分丰富的表现形式。因此征信需求的准确理解与表达对于中介征信与银行征信都是首要的工作。这里,我们主要从二者工作的一般功能与目的的角度进行比较。商业银行征信活动大多是出于度量信贷风险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在新旧巴塞尔协议的理论框架指导下,考察信贷风险,完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评估的落脚点在于放贷与否和贷款额度的大小,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重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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