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兔系列商标案例一、基本情况“彼得兔”是英国著名童话作家毕翠克丝•波特(以下简称波特)创作的首部作品《彼得兔的故事》中的主要角色。1902年至1913年之间,她创作了以“彼得兔”、“杰里米•费希尔先生”、“泥鸭子杰迈玛”、“提姬闪闪太太”等动物形象为主角的一系列童话故事,并亲手为这些故事绘制了插图。英国费德里克•沃恩公司(以下简称沃恩公司)作为波特童话作品的首次出版商,自1902年起在世界许多地方出版过多种版本的波特童话作品。1943年12月22日,波特去世。去世前,她将作品作为遗产转让给了为出版发行其作品做出努力的沃恩公司。1994年至1997年期间,沃恩公司以波特女士的姓名及其创作的作品名称、主要动物角色、插图等在中国商标注册第16类商品上核准注册了11个商标,该11个注册商标分别为:(1)商标注册证第713230号“兔子小跑图”图形商标,注册有效期自1994年10月28日至2004年10月27日;(2)商标注册证第714540号“兔子小跑图外加圆环”图形商标,注册有效期自1994年11月7日至2004年11月6日;(3)商标注册证第1062897号“比得兔”文字商标,注册有效期自1997年7月28日至2007年7月7日;(4)商标注册证第714505号“BENJAMINBUNNY及图”,注册有效期自1994年11月7日至2004年11月6日;(5)商标注册证第713229号“-WINKLE及图”商标,注册有效期自1994年10月28日至2004年10月27日;(6)商标注册证第713228号“JEREMYFISHER及图”商标,注册有效期自1994年10月28日至2004年10月27日;(7)商标注册证第713224号“TOMKITTEN及图”商标,注册有效期自1994年10月28日至2004年10月27日;(8)商标注册证第713233号“”商标,注册有效期自1994年10月28日至2004年10月27日;(9)商标注册证第713227号“JEMIMAPUD-DLE-DUCK及图”商标,注册有效期自1994年10月28日至2004年10月27日;(10)商标注册证第713234号“FLOPSYBUNNIES”,注册有效期自1994年10月28日至2004年10月27日;(11)商标注册证第713231号“GINGERANDPICKLES”,注册有效期自1994年10月28日至2004年10月27日。使用商品范围包括书籍、杂志、连环漫画杂志、印刷品、印刷出版物、文具、图画、海报、明信片等。2003年3月,张润芳女士将已进入公有领域的19篇波特童话作品翻译成中文,并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以下简称社科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将这19篇童话的中文译文的专有出版权许可给社科出版社。随后4月,社科出版社将这19篇故事汇编成“彼得兔系列丛书”出版。该丛书由《彼得兔的故事》、《汤姆小猫的传说》、《点点鼠太太的故事》、《平小猪的故事》四个分册组成,采取了中英文对照的方式,其中直接使用了原著的英文作品名称、英文文本及手绘题图和插图。在丛书的装帧上,社科出版社在丛书的书脊、封面、封底和页码上均使用了“彼得兔系列”文字及“彼得兔右侧小跑图”(以下简称“兔子小跑图”)。沃恩公司发现后,于2003年5月8日向北京市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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