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典型材料致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县人民政府 2006 年4月 18日一、贯彻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 县地处湖南省最南端的湘、粤、桂三省(区) 交界处, 位于南岭少数民族聚居区 6 个少数民族县市的中心地带, 位置相当重要。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了我县对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作用,始终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头等大事, 定期检查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 切实解决存在于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 消除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因素, 教育各族干部和人民不断提高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 尊重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 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帮助他们解决必须解决和能够解决的问题。一是抓边界领导互访与群众联谊相结合。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利用春节、瑶族“盘王节”、壮族“赶鸟节”等节日,经常与毗邻的县(市) 进行县、乡、村三级干部互访, 进行群众联谊活动, 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了解。二是抓防范与调处纠纷相结合。首先是进行纠纷隐患排查, 抓住清明、双抢、秋摘等群众性纠纷械斗多发的重点季节做好超前防范, 派驻工作组到纠纷苗头多、械斗隐患突出、原创: 宗族观念浓厚的重点乡镇进行重点整治。其次, 化解边界矛盾纠纷。近年来, 县委、县政府提出了“狠抓重点、猛治热点、稳定边界、确保边界安宁”的治理方针, 做好省际、县际边界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近年来共稳妥调处了民族乡村之间因山场水利引发的纠纷 928 起,其中 2004 年,走访座谈 183 次,签订联防联调公约 15 份,协商解决边界纠纷 36 起,确保了边界的安宁。三是谋求各民族共同发展。县委、县政府在引导各族群众交流学习、互帮互助,利用各自优势,共同建设。截止 2004 年底,在毗邻的广东、广西边界间共同修建了“致富路” 35条, 架起“连心桥” 28座, 共建“同心校” 7 所,同办“团结市场” 14 个,倡导参与发起了的湘、粤、桂三省(区) 十二县民族贸易交流会。共同建设的千里边界“经济带”上出现了许多“湖(南)广(东、西)村”。通过大讲民族团结, 狠抓民族团结,“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已形成共识,深入人心,瑶、壮、汉等各族人民亲如一家,巩固和发展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障了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近几年来, 从未因民族团结问题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从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起的上访和纠纷械斗, 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不断涌现, 1999 年9 月副县长### 同志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2001 年4 月县直 11 个单位、 13 位同志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2001 年,江华民委被国家民委授予“三五普法”先进单位,今年5 月县人民政府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二、探索发展新路,促进共同进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改革促开放, 以开放促发展, 坚决克服闭关自守的思想,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中心,利用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 多层次, 全方位地实施开放带动战略, 大力引进外资、外商、技术, 不断提高县域经济总量, 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一是不断探索切合江华发展的新思路。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 提出了“用工业理念来谋划农业, 用市场理念来谋划工业,用经营理念来谋划城镇,用项目理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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