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先进,表彰品学兼优、勇于创新的优秀本科生,鼓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奋发成才、报效祖国,朱敬文教育基金会于1990起在南京师范大学设立了朱敬文奖学金,2014年起在本科生中增设朱敬文特别奖学金。2014年朱敬文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已开展,具体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评奖范围为在籍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学生,朱敬文普通奖学金评奖范围为在籍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注意事项:为扩大奖学金的获奖面,本年度的“朱敬文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冯如尔奖学金”兼得。
二、评奖名额
本次评选我院共13个名额(包括普通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其中普通奖学金每名获奖学生奖励2000元,特别奖学金每名获奖学生奖励5000元。朱敬文特别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各学院至多申报1人,申报者请在奖学金汇总表“参评奖项”一栏注明“特别奖学金”。审批表上的获奖等级请暂不要填写。特别奖学金申报者如若落选,随即自动转为普通奖学金获得者。
三、评奖条件
(一)特别奖学金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个人修养;
2. 在校期间曾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 在校期间曾获得朱敬文奖学金;
4. 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均分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必修课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
3名。
注:在上年度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上年度各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必修课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名;:
1. 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
2. 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 具有发明专利或其他科研成果者;
4. 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者;
5. 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作为者。
(二)普通奖学金条件
、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上年度各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必修课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名;
(含省级)三等奖(含三等)以上的优秀学生,各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放宽至平均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必修课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名。
四、评奖程序
①个人申请→②班级评议→③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④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⑤学院张榜公布→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⑦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党委章→⑧报学工处→⑨朱敬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其它事项
(一)材料要求:
1.《朱敬文奖学金审批表》
要求:一式两份,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并黏贴一寸蓝底证件照。
(即2013年2月-2014年2月两学期的成绩)
要求:一式一份,成绩单上打“★”注明其每学年的必修课程。
3.《朱敬文奖学金汇总表》
要求:一式一份,填写的所有获奖和科研情况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汇总表上填写的顺序排好。
4. 个人事迹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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