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十二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1 —— 2015 年) 第一章序言一、规划性质《歙县“十二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是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进一步提升歙县综合竞争实力, 增强歙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面加快现代经济强县建设步伐的具体措施; 是保护徽州文化遗产, 弘扬徽州文化,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建设人文歙县, 形成崭新的歙县和谐文化, 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行动纲领。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实施期限为 2011 年至 2015 年三、编制依据 1、《国务院“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 4、《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 5、《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6、《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 7、《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 8、《安徽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 9、《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 10、《黄山市文化大市建设规划》; 11、《黄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的意见》; 12、《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3、《歙县县城总体规划》、《歙县旅游总体规划》; 14、《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15、《中共歙县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县政府工作报告》。第二章“十一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回顾本世纪初以来, 中央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强文化建设, 县委、县政府提出要把我县建设成为安徽工业重县、华东旅游强县、全国文化大县, 进而建成展示徽文化特色的现代旅游城市这一宏伟目标, 全县上下围绕这一目标努力奋斗, 文化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 软硬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05 年我县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的荣誉称号。一、基本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方面 1 、文化基础设施、基层网络设施建设有了一定改善。 2010 年新建落成了县广电中心大楼, 改善了办公条件, 提高了全县文广新工作新形象。新建了县文化馆, 主体工程面积达 1058 平方米。县黄梅戏剧团已搬迁到文化馆。县影剧院现有座位 1600 个, 年均接待重大会议、演出 20 余场; 县图书馆拥有新老城区两处馆舍,面积达 3100 平方米,藏书 13 万册, 已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县级支中心, 经文化部检查评估为国家二级馆。在全县 288 个行政村、 17 个社区建立了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全县截止 2010 年6 月,已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 16 个,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基本建成村级综合文化室; 已有富堨、桂林、北岸、深渡、霞坑 5 个省级杜鹃花工程点;全县截止 2010 年6 月,共有电影放映队 21 支, 年放映电影约 7000 余场; 相继在 197 个行政村( 社区) 建设“农家书屋”。投资 761 万元,扩建了陶行知纪念馆, 并免费开放了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点。 2 、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快速发展。投入近 260 万元,添置了采编播设备, 并对系统进行了升级, 实现了广播电视硬盘自动化播出及“ 269 ”发射机房的升级改造;投入 200 多万元, 对乡镇广电机房进行升级改造, 并改建、改造了广播室 299 个;自 2006 年起投入近 1200 万元完成了全县 28个乡镇所在地及 231 个行政村广播电视城乡联网和网络升级改造, 使乡镇广播电视覆盖率达 100% , 行政村有线电视覆盖率达 86% ,广播电视信号通达率达 95% ;城区有线电视现有用户1 万余户,农村有线电视用户 3 万余户,可收看 30 余套节目。数字电视已发展用户近 7000 余家。二、文化活动方面 1 、文化传承和宣传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精心挖掘组织编排复活了民俗节目《叠罗汉》、《麒麟舞》、《跳钟馗》、《草龙舞》、《大刀舞》、《板凳龙》等民俗节目, 参加市徽文化旅游节演出、四省市民间艺术大赛, 并连续三年荣获黄山国际旅游节一等奖。成功举办了五届“歙县徽州古城民俗文化节”。县黄梅剧团积极与旅游部门合作,经常性地深入各景区进行演出,加深了广大游客对徽州文化的认识。县“两台”积极改进文化宣传节目, 县电视台开辟了《岁月》栏目。“十一五”以来县电台共发稿 56000 余篇,县电视台发稿 24500 余篇,被国家级媒体采用 60 余篇,被省级媒体采用 300 余篇,被市级媒体采用 6000 多篇,稿件数量及质量逐年提高。 2 、群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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