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汇港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藏红花电子交易合同买方: 交易账户: 卖方: 交易账户: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天津汇港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市场)电子交易系统报价、成交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信息 1 、品种名称:藏红花 2 、交易代码: ZHH 3 、交易单位件:件( 1 件等于 5 克) 4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 /件 5 、最小变动价: 1元/件 6 、当日报价限幅: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30元 7 、交收方式: 随时申请实物交收 8 、交易方式: 连续交易 9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11:30 下午 13:30-15:30 10 、合同持有时限: 60 个交易日(订立日为合同持有的第一个交易日) 11 、最小交收单位: 2 件,超过最小交收单位以后按两件的整数倍进行交收 12 、单位会员最大订货量:不超过总订货量的 30% 且≤ 50000 件 13 、单位会员最小交易量: 1件/次 14 、单笔指令最大买卖量: ≤ 5000 件 15 、交收卖方:交易市场指定交收企业会员 16 、交收买方:交易市场所有会员 17 、订货款首付:不低于合同报价的 20% 18 、交易手续费: 1元/件 19 、交收手续费: 2元/件 20 、品种推出:由交易市场发起会员推出 21 、交收产品:符合天津汇港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发起会员指定规格的藏红花产品 22 、交收地点: 天津汇港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指定交收仓库二、货款收付:货款由交易市场代收、代付。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买卖双方须按货款总额支付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卖方在开市前如果未向交易市场提供合同约定的仓单,必须用和买方相同标准的履约保证金保证履约。(1) 成交日按货款总额的 20% 收取保证金, 并且于成交时一次性付清。(2) 若进行交收买方需足额资金后方可提交申请, 否则为无效申请, 匹配成功后,卖方提交足额注册仓单。(3) 违约行为按天津汇港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收管理制度》执行三、双方约定,一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交易会员,转让合同时不须另征求对方同意。四、交收匹配成功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及天津汇港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协调办理交收事宜,本合同终止。五、交收货物的出库及质量确认按天津汇港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交收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六、合同签订(1) 买卖双方通过其交易账户,登入交易市场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申报,交易一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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