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定我院学生在完成校内规定课程后,必须到生产企业进行为期至少半年以上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操作技能教学活动,是学生走向社会,准备就业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良好职业道德、熟练专业技能、较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我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我院学生参加顶岗实习,一般应在学院学习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课程与校内实训项目,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与初步操作技能后,再安排参加顶岗实习。个别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也可以安排学生提前参加实习。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时间,由学生所在系部安排,实习单位由系部联系,如学生需自行联系单位时,经书面申请,系主任批准,可持我院印发《学生顶岗实习联系函》前往联系实习单位,经接收单位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带回本系办理申请离校手续。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与学校各项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纪律,注意安全操作,积极主动地完成企业交给任务,努力掌握各项技能。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应经常保持与指导教师联系,报告实习情况,实习中发生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院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报告。第二部分实习学生守则服从学院、系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领导,执行《专业实习大纲》与《专业实习计划》要求与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专业实习任务。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与借宿单位与各项规章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队。实习过程中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需持有关有效证明办理请假手续,按期销假。尊重实习单位指导人员意见,虚心向他们学、月度小结,完成实习作业与实习总结,撰写实习报告。进行分散实习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必须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一起制实习计划,并及时将专业实习计划寄给所在系负责其专业实习工作指导教师。注意工作安全与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安全操作规程。若因违反实习纪律与安全工作要求而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在实习单位,应处理好各方面关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实习结束时,及时清还用具、房门钥匙以及其他一切借用器物,并做好告别工作。实习结束后,必须按时回到所在系报到。学生应自学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指导人员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经多次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者,指导老师有权停止其专业实习,并及时上报系或学院,由所在系与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校规校纪作相应处理。第三部分实习计划实习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实习地点实习目:实习内容: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第四部分实及月度小结实习时间完成主要工作实习部门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注:顶岗实录一周至少一次,不够可另附纸。月度实习小结(月份)实习小组意见:小组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实实习时间完成主要工作实习部门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度实习小结(月份)实习小组意见:小组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实实习时间完成主要工作实习部门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度实习小结(月份)实习小组意见:小组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实实习时间完成主要工作实习部门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度实习小结(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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