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为了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安全管理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区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区政府决定对各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项通知如下:一、督查范围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居 二、督查内容 1、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见附件2)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见附件3)3、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见附件4)三、督导方式和督查时间区政府组织督查组(督导组名单和分工附后)对各街道办事处进行督查(督导时间由督导组长确定)。办事处主要领导汇报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导组查阅文件资料,并现场抽查社区、村居及单位进行检查以及工作落实情况,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将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进行汇报。督查时间,自8月27日至8月29日结束,8月30日进行材料汇总,按照督查情况对各考核单位进行综合排名。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和准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通过本次督导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工作推上新的阶段。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街道办事处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3、督查组,要由牵头单位领导带队,各牵头单位要细化督查方案,按照督导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督查工作。 4、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单位要督导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区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附件:1、督查组分配名单 2、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导细则3、安全生产管理督导细则4、市中区交警大队安全检查的内容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督查组分配名单分组牵头单位组员督导单位第一组区政府王建平(公安分局政委)姜吉军(消防大队主任)电话:四里村街道办十六里河街道办王官庄街道办第二组区政府办公室周勇(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博超(区安监局)舜玉街道办六里山街道办第三组区安监局叶军(区安监局局长)刘勇(区安监局)大观园街道办泺源街道办第四组区消防大队杜先洲(消防大队教导员)电话:李心明(消防大队参谋)电话:二七街道办杆石桥街道办魏家庄街道办第五组区消防大队曲世华(消防大队大队长)电话:刘芳(消防大队参谋)电话:七贤街道办陡沟街道办舜耕街道办第六组区文化局杜大鹏(区文化局副局长)宋林(区安监局)七里山街道办兴隆街道办第七组区交警大队孟令宝(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卫(区安监局)党家街道办白马山街道办附件2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导细则序号督导内容督导方式1制定出台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查看文件2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台账,实行领导责任制,落实三级网格责任人,每个办事处要设立消防办公室并至少设有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社区、村庄要设立消防工作室,并设有专门巡防人员。查看资料实地查看3建立消防安全“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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